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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2023年上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的通告》,明确2023年上半年将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临时取消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的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条件要求。
广州此前已多次出台额外增加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临时放宽申请条件等措施,本次调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是继续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促进汽车消费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促进车辆节能减排、引导市民购买节能环保车辆的政策导向。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常规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12万个(即每月1万个),其中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10.8万个,而新能源车指标未纳入增量指标管理,可免摇号、免竞价直接配置。上述通告实施后,2023年上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3.6万个,即每月为6000个。
根据上述通告,本次额外增加的指标于2023年1月至6月按月平均分配,单位和个人的配置比例为1:9,具体由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节能车指标,均纳入次月个人节能车指标进行配置。同时,继续放宽节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参与2023年1月至6月个人节能车增量指标摇号的,临时取消有关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要求。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郑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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