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广州将正式对未登记上牌仍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开罚。记者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市消委会结合“电动自行车知多D”调查活动,倡议消费者科学理性购车,依法维护权益;筑牢安全意识,按规停放充电。
调查:427名参与者反映存在“飞线”充电等情况
【资料图】
广州市消委会进行的“电动自行车知多D”调查结果显示,71%的参与者已经购买了电动自行车,24%的参与者表示打算购买,一定程度上说明电动自行车普及率较高。参与者具较高保险意识,63.8%的参与者已购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保险和电动自行车保险,29.6%的参与者表示打算购买。
在影响参与者购买决策的因素中,排名前三位的是品牌(54.1%)、价格(51.8%)和安全性(52.1),其后依次是售后服务(39.3%)、充电时长(30.6%)、使用年限(26.6%),另有参与者指出部分电池存在充电时膨胀、容量偏小、续航不足等问题。
调查发现,违规驾驶行为依然存在。在主观答题中,有850名参与者反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不戴头盔、边驾车边刷手机、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超速、与机动车抢道、撞人逃逸等行为,并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管控力度。
此外,还有427名参与者反映因小区或社区充电桩不足、充电场所距离远而存在“飞线”充电、将车或电池带入电梯、入户充电(或楼道内充电)等情况,建议小区或社区加强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桩充足。196名参与者反映有车主因停车空间不足而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区域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消防隐患,因此希望建设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相匹配的停放点。18位参与者反映目前仍有个别车主存在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或电动机等行为,并因此担心改装车更易失去控制和引发交通事故。
倡议经营者真实全面告知消费者质量等信息
结合调查,广州市消委会发出倡议,倡议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购车,依法维护权益;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骑乘出行;恪守文明理念,摒弃交通陋习;筑牢安全意识,按规停放充电。
同时倡议有关经营者: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向消费者提供电动自行车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时应真实全面,不做引人误解的宣传,告知消费者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带牌销售等规定,让消费者放心、安心、舒心消费。
倡议有关住宅小区管理方:关注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需求,加大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让居民停车有其位、充电更便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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