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5.8元网购两箱牛奶,手机号码写错一个数,取件码发给他人,快递也被他人取走。菜鸟驿站协调退还,取件人称已经喝完了。
网购牛奶写错电话号码 快递被他人取走
7月25日中午1时许,家住西安市电子正街印象春天小区的马女士,在一家电商平台购买了两箱特伦苏牛奶,共105.8元,“第一次在这个平台上买东西,买了一直忘了取,也没有收到取货码,快递8月1日到货后,就一直在小区北门口的菜鸟驿站放着,直到8月9日我想起来,才去驿站取。”马女士说,去了才发现,因为自己手机号码填错一个数字,取件码短信发给了别人,牛奶被他人取走了。
8月9日,菜鸟驿站工作人员配合马女士调取了监控,发现是1日晚9时许,一名体型稍胖的白衣男子来驿站取走了牛奶。“驿站工作人员现场联系了该男子,他态度也不好,承认取了我的快递,说自己是小区的人,一次来取走了好多件快递,其中我的这一件他拿错了。让他还回来,他说这咋退,牛奶已经喝完了。”马女士说,7月25日,自己先后下单了两种货物,除了牛奶还有大米,大米是8月6日到的,9日晚7时许去取货时,大米还在,只有牛奶被人拿走了,都是留的同一个错误的手机号,“两个取件码都发给了同一个人,估计是牛奶先到的,那人拿走后。”
马女士认为,自己写错电话号码有责任,但驿站在他人取货时也应核对信息。
菜鸟驿站:协调退还,对方称都喝完了
8月11日,华商报记者和马女士来到了万象春天小区北门的菜鸟驿站,工作人员上报联系后表示,8月1日,按照所留电话号码发了取件码,当晚9时许,一男子来到店里,“进来以后他先是自己在店里转,没找到让我们给他取,他先说了取件码,我们又跟他核对了电话号码,然后才把快递给他的。”工作人员说,两箱牛奶打包在一个箱子里,快递箱面单上只写了“250ml*12盒”等字样,没有写牛奶或特仑苏。9日,马女士找来店里,工作人员帮忙联系了取件人,对方称自己是小区住户,不愿意退还,说牛奶都喝完了。工作人员查询了后台3个月的记录,“没有这个人的其他快递,他的号码仅有的两个快递就是马女士的牛奶和大米。我也上报快递公司查询了,我们这边没有他的快递。推断不是在我们附近居住或工作的人。”
记者看到,驿站里张贴着取件须知,第一条便是“取件请提供您的取件码,核对姓名、电话号码。”工作人员说,当天取件时没有核对取件人姓名,是因为小区里很多人快递上留的名字都是一样的,此前核对发现不好区分,所以一般都是核对取件码和手机号。发生丢失快递的事情,菜鸟驿站有责任,但主要还是因为客户把号码留错了,“此前也发生过一次,那次是因为我们录入错误,快递被他人取走,让归还也是说东西都吃完了,我们就全额给客户赔偿了。这次的情况,马女士可以联系菜鸟驿站客服,咨询一下保险理赔。”他说,马女士的快递价值金额较小,报警也不好处理,尽量还是跟对方协商,看能不能把牛奶或钱款退回来。
取牛奶男子:以为是亲友送的,牛奶已经喝了
当天,华商报记者根据错填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这名男子。男子自称姓路,并承认8月1日晚9点在万象春天北门菜鸟驿站拿走了快递牛奶。但路先生并不认为是自己拿错了,“我没有错拿,快递上写的是我的电话。”由于收件人姓名和地址与路先生的个人信息并不相符,路先生解释道,自己当时以为是亲戚朋友寄给了自己牛奶,收件人姓名使用了网名,地址是自己家附近的小区,所以自己来取走了快递。被问及之后的解决方案,路先生认为“谁写错了电话谁去负责”,不愿意归还拿走的牛奶,并表示:“这都过去这么久了,孩子已经把牛奶喝了,我总不能买两箱给她送过去吧。”
律师说法:明知拿错拒不归还涉嫌违法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元律师说,本案中,路某在明知自己拿错快递的情况下,仍强词夺理,拒不归还或者赔偿,涉嫌违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针对这种情况马女士可以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如仍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是由于本案案值较小,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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