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用人单位能否以员工怀孕为由进行调岗降薪?今日(8月10日),记者从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综合维权服务中心获悉,王女士(化名)前来求助社工,并表示自己在怀孕期间被领导告知需要进行调岗,但她认为调岗之后通勤时间不利于养胎,便拒绝了公司的调岗安排。
然而在王女士拒绝后的第二天,还是接到了需要前往新岗位上班的通知。王女士咨询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帮助自己拒绝公司的调岗安排?此外,王女士很担心,自己如果再次拒绝公司的安排,公司是否能够以此为由辞退自己?
(资料图)
律师:
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怀孕为由调岗降薪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怀孕期间的女员工是受《劳动合同法》特别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怀孕为由调岗降薪,更不能在女员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综合维权服务中心志愿者律师范浣诗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所以公司关于更换工作岗位、变更工作内容等决定都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擅自调整。而且公司也不能因为王女士拒绝调岗,在怀孕期间辞退她。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虽然王女士与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接到调岗通知后还是要继续正常回到公司报到上班,直到双方协商一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范浣诗说,如果王女士以公司单方调岗为由拒绝上班,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是怀孕的女员工也不在保护之列。
社工:
冷静协商,积极维权
“在面对怀孕与公司调岗之间的矛盾时,孕期妇女容易出现情绪波动而引起身体不适。孕期妇女在遇到公司劳动纠纷问题的情况下,首先要保重好自己身体,保持情绪情况在一个平稳的状态,平稳的情绪有助于孕期妇女的身心健康和胎儿的稳定。”社工表示,孕期妇女要学会疏解自己的情绪,同时孕妇的家人要给予孕妇心理支持。
社工建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需要冷静地与公司进行协商,若遇到与公司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建议孕期妇女可以多与家人沟通,在家人陪同下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和拨打劳动与社会保障热线12333进行维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 通讯员:市妇联万事兴综合维权服务中心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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