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房子可以“放心住”,租期未到,中介公司让腾房。租客要求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中介公司称,合同上只是一个说法,并不一定要完全遵循。
租客:半年前房东就要收房,但中介还租给我们
2月12日,赵女士通过西安市永松路的西安广发租房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了合租房的一间,“房里一共6名租客,我的租期是从2月12日至10月14日。”赵女士说,每月租金800元,押一付三,签合同后支付租金、押金、物业费、维修费等3800元,租金付至5月。4月,中介通知赵女士又交了3个月房租,至8月12日。
“7月7日,中介联系我,说房东要卖房,让我们搬走。房子里目前还有我和另外两名租客,都在租期内。”赵女士说,此前,中介公司多次保证房子不会有问题,“知道消息后我多次联系中介,对方一直不回复。”7月18日,中介公司联系物业切断水电,3名租户报警后当晚恢复水电。
“经过了解,房东半年前就告诉中介要收房,但他们还是把房子租给我们。”赵女士说,签订租房合同时只说明租客违约要交200%违约金,并未说明租房公司违约所要承担的后果,租户要求按中介公司对应按照200%付违约金并退还剩余房租、物管费等,但一直没有结果。
中介:合同上只是一个说法,并不一定要完全遵循
7月20日,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永松路广发租房见到了赵女士等3名租户。郭店长说,情况确实如赵女士所反映,今年3月房东曾表示要收房,后经沟通可延期至7月。房东要求7月15日前腾房,7月5日公司通知租户搬走,截至7月20日,还有3人未搬离,房东已将租期内剩余房租退给公司,该退的房租、物业费、押金、管理费等会全额退还给租户,现在的问题在于违约金,“违约金只是合同书面上的200%,也就是两个月房租,我不可能真的给你们退两个月房租。合同上只是一个说法,并不一定要完全遵循。我在租出房子时也有租客拖欠房租或者其他违约的情况,他们也不会真的交200%的违约金,一般也就交一个多月的房租作为违约款。”郭店长说,如果租户非要200%的违约金,建议起诉。
郭店长说,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协调,“前期沟通时公司承认回复不够及时,但也希望尽快解决此事。”他说,目前的解决方案是可退还赵女士等人7月1日至合同截止日期的租金、押金和物业管理费等未产生费用,“1日之后的费用就不收了,如果租户同意,可以立刻退费。”
随后,租房公司与租户仍在协商。
律师:对违约金标准有争议 可请求法院调整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只要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且双方是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则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因此,中介公司与租客签署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赵良善强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对约定的200%的违约金标准存在争议,那么双方可以请求法院予以调整。如果中介公司未提前告知租客解约,则会造成租客不能立即找到另处房屋租住的局面,会有等待期,这里的“等待期”为期1个月比较合适、比较公平,所以,中介公司赔付租客100%的违约金即1个月的租金较为公平。
赵良善建议,中介公司尽量与租客协商处理违约金赔付事宜,如协商不成,租客可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由法院公正裁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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