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洋网讯 日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广州中运客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芳村汽车客运站停车场(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1号首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简称《批复》),明确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批复》,对外开放的室内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2.5元/小时/辆,对外开放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1.5元/小时/辆。
市内某停车场(资料图)
《批复》明确,对外开放的室内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2.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7.5元/辆。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月保标准为小车400元。
对外开放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1.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4.5元/辆;大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月保标准为小车200元,大车300元。
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消防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批复》提出,请广州中运客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前提下,本文有效期三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徐雯雯、申卉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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