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泉州启动商务条款申报工作

2022-05-09 13:39:27    来源:石狮日报     

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民生需求,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日前,泉州市财政局、商务局启动“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及商务条款”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为:依法在泉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注册地、开户行(结算地)均在泉州地区;单位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企业或法人代表无涉黑涉恶行为、失信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餐饮企业补助条款申报单位需为纳统的限上餐饮企业;电商平台补助条款申报单位需经市商务局认定为保供企业;保供企业消杀补助条款申报单位需经市县商务局认定为保供企业(县级商务部门认定的由其同级财政局进行补贴)。

对疫情期间营业额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由泉州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泉州市商务局认定为保供企业的泉州市电商自营平台,其疫情期间线上实际销售额为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线上实际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及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经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认定为保供商贸企业的各类商超、社区生鲜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疫情期间开展防疫消杀的,按其实际支出的防疫物资、消杀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贴。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门店,单个门店可获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门店,单个门店可获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电商平台及防疫消杀项目发生起止时间为3月13日至4月20日。餐饮保供企业项目发生起止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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