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在抗疫一线的志愿者有工伤保险保障。4月16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包括村两委人员)共有6425人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其他绝大部分志愿者(在职或有劳动关系的)已通过五险参保落实工伤保险保障。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感染新冠肺炎的志愿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均可认定为工伤,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志愿者,可单项参加工伤保险
参与疫情防控的志愿者有没有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呢?答案是肯定的。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介绍,根据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下称“试行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在组织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前,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为提供上述志愿服务并已按规定注册的志愿者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上述负责人介绍,志愿者、村(社区)两委人员是试行办法重点保障的人群之一,可由对应的参保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其缴费所需资金由各相关参保单位负责。其中志愿者由志愿服务组织作为参保单位在属地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村(社区)两委人员可由村(社区)两委作为参保单位在属地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也可由所在镇(街道)相关机构作为参保单位统一在属地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
志愿者、村(社区)两委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规定执行。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与300%之内的,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
因抗疫感染新冠肺炎的可认定为工伤
已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志愿者、村(社区)两委人员,其工伤保险关系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次日起生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后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期间,工伤保险关系暂不生效,自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次日起生效。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不实施补申报和补缴工伤保险费,也不予以退费。
参保单位为志愿者、村两委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理。
据统计,目前广州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包括村两委人员)共有6425人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其他绝大部分志愿者(在职或有劳动关系的)已通过五险参保落实工伤保险保障。
“在此,我们呼吁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在组织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前,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为上述志愿者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为有关志愿者提供工伤保险保障。”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感染新冠肺炎的志愿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均可认定为工伤,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志愿者,则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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