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4月14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秩序管理。
通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市、区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分区域分级分类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一)封控区内人员拒绝居家隔离,擅自出户或擅自离开封控管理区域;
(二)管控区内人员不遵守网格管理,擅自在网格单元间流动;
(三)破坏、攀爬、翻越防护栏、隔离带,或强行冲闯出入口;
(四)在公共场所插队、辱骂、推扯,扰乱疫情防控管理秩序;
(五)拒不配合佩戴口罩、核酸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
(六)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口罩、消毒水、药品、食品等防疫、生活物资;
(七)辱骂、威胁、殴打民警、辅警、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工作人员;
(八)桑拿、沐足、棋牌、网吧、娱乐场所、酒吧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擅自营业;
(九)编造、故意传播涉疫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车辆人员通行证等证明文件;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市、区防疫措施的行为。
白云警方表示,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共筑平安白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叶作林 通讯员:白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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