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截至4月11日晚,广州多家法院陆续发布提示,对拟前来法院立案、开庭及办理事务的群众作出相关规定。
白云法院
11日下午,白云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庭近期诉讼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白云法院钟落潭人民法庭、江高人民法庭、太和人民法庭、人和人民法庭近期诉讼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到人民法庭参与诉讼或办理相关事项,须出具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提供广州市本地经过审批允许开展检测业务的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要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人员,不得进入办理事务。
经准许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配合体温检测及相关登记工作。
上述措施将根据防控形势与要求变化作动态调整。
人民法庭已安排的开庭、调解、询问等诉讼活动,将根据个案情况,尽量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庭或询问,或者调整延期。如有变动,法庭工作人员会将调整情况提前通知相关诉讼参与人,请诉讼参与人保持通讯畅通。
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管控、封控或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或因疫情无法通过线上方式参加有关诉讼活动,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请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可通过白云法院公众号或服务号的“白云微法院”(可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直接进入微法院)、白云法院网站(http://byfy.by.gov.cn)选择网上办理。
法庭联系地址及电话
钟落潭法庭 白云区竹料大街116号
87483070
江高法庭 白云区江高镇神山管理区仙苑直街29号
37050210门岗(37050201)
太和法庭 白云区龙归龙兴西路龙泉新村
83075655
人和法庭 白云区人和镇蚌湖路3号
36031188
番禺法院
番禺区人民法院4月11日下午发布关于近期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引:
一、近期前来该院(含三个中心法庭)办理相关诉讼事务的群众,请知悉如下要求:
1、14天内有省外行程记录的,须完成核酸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并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48小时”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下同)。
2、无省外行程记录,但行程码带*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暂不要到法院现场办理业务,如有紧急情况,可联系案件经办人员或拨打相应服务热线进行咨询:(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
(2)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14天内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5)有发热(体温≥37.3°C)或嗅觉味觉减退、急性咳嗽、乏力等流感样症状。
4、如广州市卫健委有关于疫情防控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二、近期需向该院递交立案材料的,建议优先通过网上或邮寄方式办理。
1、网上方式:
①“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②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2、邮寄方式: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邮政编码511400。
三、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立案服务热线020-39122501;
信访服务热线020-39122688;
阅卷服务热线020-85827751。
越秀法院
越秀区人民法院4月10日下午发布关于近期诉讼服务的特别提示:“现提醒近期来我院办理诉讼业务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现场办理;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近期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请您确认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情况,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案件经办法官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确认。特别时期,建议您尽量通过‘越秀微法院’或‘广州微法院’小程序、我院官网(http://court.yuexiu.gov.cn/)进行办理诉讼业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
黄埔法院
黄埔区人民法院4月10日晚发布关于近期诉讼服务的特别提示:
近期来该院办理诉讼业务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至现场办理业务;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
近期该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有旁听需求的可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案件。请确认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情况,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案件经办法官联系或拨打该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确认。
该院诉讼服务及立案热线020-83006573,020-83006568;信访服务热线:020-83006337。“特别时期,建议您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办理诉讼业务。
请关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或‘黄埔法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广州微法院’小程序,或通过黄埔法院官方网址进行网上立案、在线提交材料、在线庭审等诉讼业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立案庭收)。”
海珠法院
海珠区人民法院4月10日晚发布关于近期诉讼服务的特别提示,提示共三个要点:
一、外市/外省前来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须持有24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不带*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无外市/外省行程记录、但行程码带*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法院(“24小时”“48小时”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
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暂不要到法院现场办理业务,并及时与经办法官取得联系。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2)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人员;
(5)有发热(体温≥37.3°C)或嗅觉味觉减退、急性咳嗽、乏力等流感样症状者。
三、如广州市卫健委有关于疫情防控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南沙法院
南沙区人民法院4月10日晚发布关于近期诉讼服务的特别提示:
提醒近期来该院办理诉讼业务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现场办理;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近期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请确认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情况,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案件经办法官联系或拨打该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确认。
“特别时期,建议您尽量通过‘南沙法院掌上诉讼服务中心’或‘广州微法院’小程序、我院官网(http://nsfy.gzcourt.gov.cn/)办理诉讼业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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