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令人头痛的“地铁就在家门口”,终于迎来转机。距离居民楼最近不足30米的坦尾站东侧敞开段,近日动工加装封闭式混凝土隔声屏。2020年,坦尾站东侧的楼盘双桥8号收楼后,业主们就开始集体反映地铁噪声问题。然而早在楼盘开工前,地铁已经存在,广州地铁还在2014年发函提醒开发商采取降噪措施。最终,开发商为噪声“埋单”,出资建设隔声屏。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地铁集团总工程师张志良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后建建筑物建设项目及建设单位责任,对公用交通设施周边新建楼盘开发商,不履行污染防治责任的,研究限制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关举措(如限制拿地、限制销售)。同时,相关部门严把规划审批、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
地铁就在家门口,噪音高达85分贝
坦尾地铁站东侧出口封闭式声屏障工程,位于坦尾站-中山八站区间敞开段。这是地铁5号线高架与地下过渡的区段,和双桥8号小区直线距离最短不足30米。每隔3到5分钟,都会有列车在此经过。除了地铁,楼盘南面还有公铁两用的珠江大桥,汽车和火车每天穿梭。
虽然噪音来源复杂,但居民认为距离近、频率高的地铁更加难忍。家住25楼的肖先生说:“我们也知道不可能完全没噪音,但相比铁路和马路,地铁离我们是最近的,几分钟就一趟车,又刚好在隧道出口,每当地铁出入隧道,声音特别大,实在让人受不了。”
为了验证肖先生的说法,记者走访了紧邻地铁的5栋、6栋住宅。在高层25楼,分贝仪显示,没有地铁经过时,噪音大约是65分贝左右;地铁驶过时,仪器数值升高至85分贝左右,而在低层3楼,仪器显示分贝值稍低于高层。“因为内环路装了隔音设施,在低层的效果会比上层好一些。”家住3楼的黄先生说。
记者发现,为了降低噪音,这些临近地铁的房间窗户都安装了夹层玻璃。关闭门窗后,噪音数值为60多分贝(地铁经过时)、40多分贝(无地铁经过时)。不过,业主仍是大吐苦水:“我们不可能从早到晚不开窗户吧。”
地铁曾提醒开发商采取降噪措施
多名业主告诉记者,双桥8号2018年底开盘,看楼时地铁已开通9年。“不过销售没有带我们从地铁这一侧进来,看的也是靠近江边的样板房,所以没有在意。”肖先生说。直到2020年8月到9月,业主们陆续收楼才发现噪音惊人。他们委托业主代表与开发商沟通,并通过12345反映噪音问题。
据业主提供的12345回复显示,地铁5号线在建设期对沿线敏感点范围均已安装声屏障,不存在遗漏。该线路2009年底开通,2013年通过国家竣工环保验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降噪主体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2014年,小区建设时,广州地铁已发函提醒开发商采取降噪措施。
开发商做了什么?在给业主的函件中,开发商表示,鉴于项目开发前,地铁5、6号线已在运营,企业开发除了按照国家规定与地铁间隔一定距离外,也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减轻噪声影响的措施,包括2018年主动斥资加设内环路隔音屏,楼宇建筑设计上通过一定的角度扭转,在临地铁的卧室窗户分别采用夹层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等措施降噪。
开发商在中函件还提到,在2019年开始与地铁集团沟通协调增加降噪屏事宜。由于5号线是运营中的线路,加装隔音设施存在技术难题及需考虑对运营的影响,因此要与地铁方面沟通技术方案以及后续施工等问题。
开发商出资建设混凝土声屏障
事情终于在上周迎来突破性进展。23日,坦尾站东侧出口封闭式声屏障工程开工,成为广州市首个运营地铁线路的封闭式混凝土声屏障加装改造工程。工程包括现有声屏障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拆除、混凝土封闭式声屏障的预制安装及其他消音、防水措施的实施等。
参建单位介绍,当前声屏障设置难以消除地铁通行产生的高频噪音,为降低环境噪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提升小区居民的居住体验,经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后实施本工程。由于工程位置特殊,处于运营地铁线路上,施工时间只能选择在夜晚地铁停运后进行,施工难度高、风险大,组织协调较为复杂。
记者从广州地铁获悉,本次工程由开发商出资建设。此举体现了在先有地铁、后有楼盘的情况下,由开发商承担降噪主体责任。
有钱也未必能装全封闭隔声屏
即便开发商愿意出钱,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条件加装全封闭隔声屏。2015年坦尾站附近的花语水岸小区交楼,业主投诉地铁噪音,当时距离地铁5号线开通已经6年。荔湾区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噪声值为67.3分贝,低于70分贝的国家标准。
荔湾区政府出面协调,广州地铁与楼盘开发商达成协议,共同完成5号线坦尾站西面高架段声屏障加装工程。“由开发商出资300多万元,广州地铁负责承建。”2018年荔湾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不过,事情并未完结,居民继续投诉,认为“加装的声屏障太矮,建议加装全封闭声屏障”。广州地铁相关负责人2018年回复时表示,5号线高架段难以满足全封闭声屏障的受力要求,决定在22时后降速运行,并在小区附近高架段设置阻尼钢轨等措施,进一步减少源头噪声。
建议:依法明确开发商落实噪声防治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地铁集团总工程师张志良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后建建筑物建设项目及建设单位责任,并明确处罚措施,对公用交通设施周边新建楼盘开发商,不履行污染防治责任的,研究限制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关举措(如限制拿地、限制销售),形成威慑。
针对在源头上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张志良建议,相关部门严把规划审批、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根据各类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合理做好建筑物的建筑布局。督促开发商从严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及规范,将隔声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纳入检查及验收监管,将检查情况与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企业信用评价相挂钩。
对于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在前并投入运营在前的,张志良建议依法明确并督促后建敏感建筑(项目)开发商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尊重历史、综合施策开展整治。同时对交通运输单位实际噪声排放污染情况加强监测,对运营维护和整治技改工作加强监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申卉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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