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三月三”临近,南宁市气候温湿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3月22日,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消费饮食安全。
到正规场所采购食品,注意保存时间
南宁市食安办提醒,消费者应尽量到持有合法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采购食品。烧猪、香猪、白切鸡、发糕、馒头等是清明节期间祭祀常用食品。由于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经过日晒、光化、发热分解等,极易引起变质。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
小心食品变质、污染,不使用不安全添加剂
糯米饭、艾糍粑、粉蒸肉、黑糯米酒等是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的特色食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在选购上述食品时,消费者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说明食物很可能存在变质隐患,应避免购买食用。
在加工和制作烤猪、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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