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给什么处分无所谓,反正又不扣钱,影响不了什么。”早几年,在广州市白云区的一些村社干部眼里,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只是一条“不通电”的“高压线”。究其原因是,对村社干部处分、处理决定的执行,缺乏行之有效的惩罚与震慑,村社干部违纪违法成本较低,以致于一些村社干部对处分处理不在乎,个别甚至存在“一个处分背着、两个处分扛着,只要不被罢免就无所谓”的错误思想。
“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的,扣减其当年度应发绩效考核奖励总额的10%-20%……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减其当年度应发绩效考核奖励总额的20%-60%……”为了让处分处理真正“通电”,2021年4月,白云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在部分镇街试点、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村社干部处分(处理)决定薪酬执行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村社干部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以及诫勉、责令辞职、免职、罢免等不同处理的薪酬扣减比例范围,可执行薪酬包括绩效考核奖励和增收奖励等,适用范围涵盖全区所有村、经济联社、经济合作社“两委”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要求各镇街结合实际,对《指引》中的扣减幅度根据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明确规范。
“谢家庄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因醉驾被撤销党内职务,全额扣减当年绩效!”《指引》出台不到一周,白云区太和镇迅速按新规定办理了第一个薪酬执行案件。
作为白云区试点实行村社干部处分挂钩扣减薪酬制度的镇街之一,太和镇制定了《太和镇规范受处分(处理)村社干部薪酬执行工作的实施细则》,对不同违纪违法行为的扣减幅度作了明确规范,防止出现“扣减幅度中就低”、人情干扰等问题。
“2021年,因履职不到位被诫勉,按照镇里的实施细则,我被扣减了8%的年度绩效。”太和镇大沥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由于存在未按计划完成年度民生实事等问题,太和镇纪委对其作诫勉谈话处理,并在村内张贴公示扣减情况和事由。“以前受到党内谈话的情况只需要在年度述责述廉述德会议上进行报告,现在不仅要扣减绩效,还要在公开栏张贴公示。这更加警示我必须履好职、尽好责,在今后工作中绝不犯类似的错误。”
“以前的村社干部不做事或者做错事,处理了也是不痛不痒的。”在太和镇大沥村的公开栏前,村民们热烈讨论着村社干部绩效扣减的公示,“现在要扣罚工资绩效,他们肯定记得教训,下次就不敢再犯了!”
据了解,《指引》出台以来,白云区共对45名受处分、处理村社干部执行薪酬扣减。白云区纪委负责人表示,“工作指引出台后,以前受处分不影响待遇的情况一去不复返了,打消了村社干部混日子、守摊子的懒政心态,提高了干部担当尽责、依法依纪履职的积极性。”
“在没具体的规定可依、没现成的例子可循情况下,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在摸石头过河中创造新制度、新经验,通过近年来的先试验、后总结、再推广,《指引》在实施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一做法也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二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中,作为全国各地可参考借鉴的实践经验引用。”白云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监督检查,对处分处理执行‘打折扣’、‘打白条’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健全完整、科学、规范的处分处理执行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白云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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