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盲目培训,不为焦虑买单——广州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2021学年秋季学期的校历即将翻页,寒假即将到来。为了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给孩子自主的成长空间,我们在此温馨提醒:不盲目参加培训,不为焦虑买单,将“成长权”还给孩子。如确需培训,请务必知悉:
一、重大变化:自2022年1月1日起,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寒假期间不能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培训机构须做到:一是要选择证照齐全、正规的培训机构, 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这些证照都要求在机构办学场所张贴。二是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是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四是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五是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六是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七是培训材料须经过审核。
三、信息查询:您可以通过“穗好办”APP“校外培训机构专区”查询机构信用信息和年检结论,还可以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查询机构是否已经纳入资金监管。
四、自我防护: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务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我们呼吁您拒绝任何机构或者销售人员的“忽悠”或“诱惑”,不过早提前缴纳费用、不缴纳超三个月的费用,对不符合以上提醒事项诱导您缴费的,您应该:拒绝缴费!我们邀请您一同参与社会监督,一起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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