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纳入项目验收流程

2021-12-27 16:32:28    来源:南方+客户端    

12月初,广州市海绵办在从化区组织召开为期两天的海绵城市建设培训大会,数名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分享真知灼见,逾28个省(直辖市)的2500人在线上线下聆听,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关注日益扩大。

海绵城市建设,是改善城市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涵养水资源、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座有2200多年历史的水城,广州市坐拥1368条河涌与330座湖泊。为了营造适老适幼的全人群特色水岸,近年来,广州遵循“以水定城,顺应自然”的原则,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今年6月,广州成为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不久前,广州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的通知》,对标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工作,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保障海绵城市的建设效果。

与此前相比,《通知》成功将建设项目全流程管控全“环”闭合,它突破了传统的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物理”验收形式,更注重“化学”效果:过去只是验收海绵设施“有没有”,现在则需要评估海绵设施“行不行”。

项目验收先“考试”

走进广州越秀一处口袋公园里,灌木丛低矮,白色的小石子围拢在植物旁,透水砖铺成的小路穿行而过,居住在旁的老人正携孙女饭后玩耍,一块小牌子的标注,透露出这个口袋公园是雨水花园的巧思。

海绵城市的建设正在深入城市的每个角落。截至11月,广州全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有337.19平方公里,占比25.5%(以2019年为水平年),提前完成今年预期25%的任务目标。

不久前,广州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报告纳入建设项目验收的必审材料。根据《通知》,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并出具《广州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需按照标准,从设计、施工、现场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明确是否满足规划条件载明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及广州市、区海绵城市规划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满足所有约束性指标要求即视作评估通过。

由于评估报告是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必审资料,这也意味着缺少报告或者评估不通过的项目将不能通过验收,从而进一步确保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目前,广州住建、交通、园林、水务部门均已印发了加强海绵城市竣工验收的通知,自今年11月19日之后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均需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

广州市海绵办介绍,海绵城市不是一个新的工程内容,而是在传统建筑、道路、园林等工程建设时,转变传统规划、设计、施工理念,注重设施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

治水先治源,海绵城市的建设也从源头实现管控,通过大、中、小结合完善海绵体系,结合项目建设,利用绿色海绵设施实现雨水的减量、减速和减污,建设源头小海绵。

由于广州的土壤入渗能力有限,源头的海绵设施往往以“滞、净、蓄”设施为主,从降雨产汇流形成的源头着手,建设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渗透性铺装、植草沟等典型设施,控制地表径流,实现雨水径流量及面源污染源头减排的控制要求。

广州市海绵办强调,由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工法与传统施工工法不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仍按惯性思维和做法,对下沉式绿地、渗透性铺装、植草沟等考虑不够,导致绿色设施的功能与景观融合不充分。

此前广州的建设项目在验收阶段对海绵城市按照“承诺制”办理,约束力度较弱。而随着《通知》的印发,除了按规定实施豁免的建设工程以外,广州所有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想要顺利通过验收,就要答好“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这道考题。

全流程管理系统统筹

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验收,再到后期运维,在广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了所有新、改、扩建项目。近年来,广州市对建设项目,一直采取全流程管控措施,对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夯实管控要求,以期达到建设效果。

此前,广州先后印发了《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广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分类指引(试行)》等70余项制度和技术文件,并修编了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了以“四图三表”“分类管控指引”等为核心要件的全流程管控体系。

今年3月,广州印发了《城市开发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洪涝安全评估技术指引》,在城市更新项目的区域策划阶段落实洪涝防御设施规模、用地等要求,在国有土地出让阶段落实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刚性指标要求。

11月,广州又印发了《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通知》,强调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的重要性,与3月的评估技术指引一前一后,闭环了广州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压实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保障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海绵城市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增加工程量,没有海绵城市工程,只有落实海绵城市理念的工程。”广州市海绵办强调。

实际上,许多海绵城市建设领域的专家学者都持有这样的共识:“要解决城市水系统的核心问题,必须要建立一个概念——我们追求的是系统的最优,而不是单元的最佳。”

融“海绵”概念于每个建设项目,置管控于项目建设全流程,广州正在以系统统筹的方式来建设海绵城市,通过统筹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系统之间的关系,明确项目和设施的具体建设要求,加强建设效果的可达性,来为城市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化实施方案”。

如今,广州已经形成: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开展“洪涝安全评估”、用地规划阶段明确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项目生成阶段以“联审决策”和“一书两证”的核发压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方案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环节明确施工图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审查要点、竣工验收阶段严格验收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运行维护阶段出台运维技术指引加强检查的全流程“闭环”管控,防止出现海绵设施“重建失管、只建不管”的现象。

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

“海绵城市要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内涝的问题,二是城市水资源和水环境的问题。”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任南琪提到,今年城市“内涝”问题再次引发公众关注。

当下,广州正经历由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由追赶型补短板向引领型示范转变的发展过程,海绵城市建设适应新时代城市转型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方式。

近年来,广州坚持污涝同治,系统性解决城市内涝等水安全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统计数据显示,广州2017年上报国家的城市内涝积水点23处已完成治理,城市建设区147条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

根据《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提出的年度建设任务,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以2019年为水平年)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目前,广州正在编制《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其中,全市11个行政区和广州空港经济区已分别针对部分重点片区(共涉及包括东濠涌流域等14个重点片区)编制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方案,系统推进海绵城市达标建设。

“这是一项理念,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任南琪强调。

海绵城市建设要久久为功。接下来,广州还将继续系统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质量与进度二者同时发力,在建成区的海绵化改造以问题为导向,新建区的海绵城市建设以目标(指标)为导向,并将当前任务分解到年度计划、落实到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长远目标,识别辖区内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持续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最终要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海绵城市建设“建”“管”并重。广州既开展高质量的海绵城市建设,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将通过引入市场化机制、建立价格调节机制等手段,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氛围,并大力发展海绵产业,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参与感,从而构建具有韧性的城市生态格局,并进一步提升人居品质,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

记者郑慧梓 冯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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