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今日(12月6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为积极帮扶本市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实现市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保缴费可以享受政府代缴。
据悉,今年随着《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 8 号)和《广州市残联等五部门关于资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21〕 2 号)相继发布,本市户籍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享受更高代缴额度, 政府补贴标准也随之提高,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以计发城乡居保待遇,困难群体的养老保险“钱袋子”更充实了,老年生活将更有保障。
市人社局介绍,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申请方法如下:申请按政府代缴第一档标准(360元/年)城乡居保费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向户籍所属街(镇)经办城乡居保的公共服务平台申请;申请按政府代缴第五档(1800元/年)标准城乡居保费的残疾人,向户籍所属街(镇)级残联提出申请资助参加城乡居保,由残联受理并核实资料后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困难群体也可选择高于代缴标准参保缴费,由个人承担高出部分,享受更高的政府补贴。详情可致电12345热线咨询了解。
链接: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保缴费享受政府代缴新旧标准对比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人社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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