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蒲城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蒲城警讯”4月11日消息,4月9日,蒲城县原某(男,37岁)驾车从上海返蒲,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上海旅居史,违规外出加油、购物,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原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蒲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具体内容如下:
警情通报
2022年4月9日,蒲城县原某(男,37岁)驾车从上海返蒲,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上海旅居史,违规外出加油、购物,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原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蒲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对原某工作所在单位蒲城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执行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正在进行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配合防疫工作,遵守防疫规定,主动如实报备个人行程,自觉参加核酸检测,积极落实扫码、消杀、登记等措施。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厉打击。
蒲城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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