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受理了一起因商品质量争议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怀疑购置的新床甲醛超标,与商家协商未果后,请检测机构上门检测,并拿到了“超标”检测报告,可该报告却没成为她维权的“铁证”。这是怎么回事呢?
卧室出现异味
今年5月,李女士因新家装修需要,在城区一家家具店,花费1.8万余元购置了一张床。两个月后,新床送到家,怎料,闹心事随之而来。
李女士发现,自从新床入室后,整个卧室内开始弥漫一股异味。她怀疑“罪魁祸首”是新床,遂联系商家询问情况。但对方坚称,该床是合格产品。
9月份,李女士请检测机构上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卧室内甲醛含量超标。
李女士认为,这份检测报告,可以证明该床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并给予该床价款三倍的赔偿。遭拒绝后,李女士向梁溪区消保委投诉。
检测报告缺乏证明力
近日,梁溪区消保委受理该纠纷,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李女士及商家均拿出各自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其中,李女士提供的是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其卧室作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商家提供的是与涉事床同批次产品的抽检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抽检样品的甲醛释放量符合国家标准。
梁溪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双方的证据后,指出了双方证据存在的问题——李女士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环境是针对整个卧室而非单独针对该床,由于卧室内存在多种气味源,并不能据此判定室内甲醛都是床释放的;商家出示的抽样检测报告只能证明抽检样品合格,不能证明涉事床是合格的。如要确定涉事床的甲醛释放量是否合格,须在排除其他干扰源的情况下,对该床进行检测。
当天,经梁溪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进一步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承担李女士的检测费用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李女士表示满意。
提醒
当质疑商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与商家沟通、协商未果后,及时检测、理性维权,李女士的这种消费维权的做法值得肯定。但这次的检测,除了检测对象不准确外,还存在检测机构选择等方面的问题。梁溪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因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发生争议需要进行鉴定、检测的,经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一致,交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检测。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遇有质量存疑、需送检的商品时,最好在与商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涉事商品送检,避免出现消费者单方面送检,而商家对于检测或鉴定结果不认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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