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8日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近日,该院终审一起涉疫情诈骗案件,一男子在网络上假借卖口罩之名实施诈骗,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据了解,石某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并加入该小区业主交流微信群。2014年,石某出国留学、务工,不再是该小区的业主、住户。2020年初,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身在国外的石某了解到国内口罩资源紧缺,又发现朋友圈有人卖口罩,于是萌生了借此生财的想法。2020年2月初,石某在小区微信群内发布信息:“邻居们有大量需要KN95口罩的可以加我。还有不到2000个……价钱很低。”基于对邻居的信任,群内多人添加石某为微信好友。
面对小区业主黄某的询价,石某称还有600个,买400个以上每个8元,买100-400个每个9元,并给黄某发送从网上找来的口罩照片。黄某订购100个,并转账900元。后连续数日,黄某每日询问口罩什么时间到货,经多次催问,石某将900元退回给黄某。
在同时间段,该小区业主孙某添加石某为微信好友,孙某称单位要采购口罩进行捐赠。石某保证次日能发货,每个口罩8.2元。孙某订购2000个并转账给石某16400元。后孙某多次催促石某发货,石某不断推迟发货时间,于是孙某提出退款,石某虽然答应给孙某退款但不断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时间。
2020年2月中旬,石某再次在微信群内发布信息:“我联系了国外的朋友联系厂家,3-5天后有一批医用口罩到咱小区。有邻居需要可以滴滴我,价钱特别好。”黄某再次联系石某询问口罩,二人商定价格后,黄某称要订购3万个口罩,2.2万个发到江西省进行捐赠,8000个发到小区,并由黄某的丈夫将10.8万元转账至石某的银行卡。
石某收到上述二位被害人转账的十余万人民币后,将钱款用于归还欠款、个人花销及购买口罩。2020年2月底,黄某多次询问石某口罩到哪里了,石某称正在沟通,后黄某提出退款并每天催问退款进度,石某给黄某发送自己伪造的微信聊天记录称自己正在催促供货方。3月初开始,石某不再回复黄某微信。
得知被骗后,黄某与孙某分别报警。2020年9月,石某回国,警方将其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石某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及在案物品处理均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大家,在网上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涉及汇款、转账时尽量选择第三方担保平台,不要直接转账给陌生人。一旦发现被骗,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转账记录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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