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贷款遭拒 才知自己被人在西安注册5家店

2020-08-07 10:31:03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收到“卖假货”判决书

她以为是骗局

肖女士是湖南娄底人,今年6月16日,她在老家收到杭州互联网法院寄来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显示,被告为“西安市未央区盼赵百货店”和“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其中“盼赵”的经营者为肖女士,原告为“盼赵”淘宝店铺消费者韩先生。

“说我的淘宝店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消费者告了。我当时还很奇怪,我没有淘宝店铺,也没听说过这家店。我当时打了淘宝客服电话,对方说不用识别人脸只需要营业执照也能开淘宝店,并且确认了我身份没有异常。我当时人在珠海,以为这是新型骗局,叫家人把法院寄来的材料都扔了。”肖女士说。

7月底,肖女士回到了湖南贷款,银行告诉她有法院的案子没结,不能贷款。

“直到这时,我才相信法院寄来的民事判决书是真事。我向法院表示自己对该店铺的存在毫不知情,可能是被冒用身份办理了店铺的营业执照,法院建议我去西安了解情况。”肖女士说,她发现自己名下一共有5家百货店,分别是“西安市未央区盼汪百货店”“西安市未央区盼阿百货店”“西安市未央区盼石百货店”“西安市未央区盼泉百货店”和“西安市未央区盼赵百货店”。这5家百货店都是在2019年7月12日同一天注册的,地址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发证单位是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生分局。

肖女士说,去年2月换了新的身份证,没有丢失过,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将信息泄露了出去。

从未授权委托任何人

一天内却被注册5家店

8月2日,肖女士专程来到西安,想了解自己名下的这5家百货店到底是什么情况。肖女士来到5家百货店的工商注册地址,没有找到百货店。

肖女士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双生分局,调取了这5家百货店注册时的原始档案,包括“个体户登记基本情况”“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和“委托代理人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证明”上的受托人是肖女士,委托代理人是一名住址在浙江省台州市的章姓男子。

肖女士说,她从来没有授权委托任何人注册这几个店铺,也不认识章姓男子。

8月5日上午,肖女士说,原始材料中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所以相关部门无法排除她曾承诺授权的可能,“我去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咨询,如果实在不行,会考虑走法律程序。”

>>咋防范

不想“被老板”,就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谢雨锋说,肖女士遇到的类似事件已经发生了多次,此前也有声音讨论过,是不是有关部门把关不严,但究其根本,其实是自我保护意识的问题。

“在肖女士的情况中,本人不在场,授权办理执照,需要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她之前肯定有证件遗失或被他人利用的情况。身份证是人们生活的最基本的通行证,如果丢失,一定要及时将证件登报对外发布作废。”谢雨锋说,很多情况、很多场合都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这时一定要加盖“复印无效”印章,或手写“仅供某件事使用,复印无效”等字样,很多人会忽视这点。

谢雨锋说,当今时代发展迅速,信息价值容易被放大、利用,除了身份证之外,手机信息、房产信息、学历信息、家中财务信息等,跟自己利益强关系的信息更应该加强保护。

其次,信息被盗用目前已经不是单一的个例问题,成了社会问题。“目前对这种违法行为没有完整的概念界定,看似跟很多部门都有关系,但具体处理时跟每个部门的关系都不确定,所以应建立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有新的管理举措。”谢雨锋说,新的协作机制建立起来有个过程,目前已经出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将损失减到最小,除了加强身份证管理,还得善于并及时运用法律手段。

最后,如果公安、工商、税务等平台能实现信息共享,一方面查到有问题,各方面都能第一时间及时把控。“有关部门大数据管理,不仅要连接起来,还要跑起来。”谢雨锋说。

>>咋维权

市场监管总局:冒名取得公司变更被撤销登记 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8月5日,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上查询到,2019年06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称,对于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群众撤销冒名登记的反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应对负责。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由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简称登记机关)负责。登记机关发生过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撤销。

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被冒用人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到场的,核实原件)。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

审慎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登记机关在调查终结或公示期满后作出调查结论,并据此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的决定。

同时,强化信用惩戒。总局建立全国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登记机关负责将冒名登记的直接责任人录入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对冒名取得公司变更或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将所涉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冒名登记被撤销后,登记机关应及时更新数据,解除被冒用人信用约束措施。

>>案例链接

信息被盗用 并不是个例

8月5日,记者网上搜索“信息被盗用”,找到相关结果约16700000个。像肖女士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据南方日报2019年3月19日报道,西安的王欣在个人所得税App填写个人信息时,发现在自己名下竟有7家公司,公司的注册地都是她从未去过的深圳市。她找深圳市龙华区市场监管局核实后,才知道原来是有人冒用她丢失的身份证在2015年注册了公司。王欣回忆,2012年她在西安本地丢失过身份证。王欣在多方了解了情况后,发现当时只需要一张身份证,通过U盾线上办理就可以完成公司的注册,无需到现场签字,也无需证明注册登记的身份证为本人身份证。

据鲁网报道,青岛的任女士今年6月9日准备注册公司时,发现其名下已有6家被冒名注册的公司,其中,济南5家、杭州1家。并且,因有公司经营状态异常,任女士已无法在青岛注册公司。任女士说,她的身份证曾在5年前丢失过。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鉴于任女士被冒用信息注册公司较多,建议走司法程序,一次性解决问题。

央视焦点访谈微信公众号2019年2月25日消息,河北的冯先生从来没有注册过公司,可名下却有几家公司,莫名其妙地当上了老板,做起了法人代表。因为其中有的公司欠账不还,冯先生还上了老赖黑名单。 (记者 佘欣 实习生 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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