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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湘乡法院执行局当天执行的是一起合同纠纷案,法官经过近十小时、来回800余公里的长途奔袭,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姚某某及其名下宝马车带回湘乡。
申请执行人湘乡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娄底某某公司、姚某某等人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确认,被执行人娄底某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314万余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姚某某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加上疫情等各方因素影响,被执行人娄底某某公司已处于停止运营状态,申请执行人湘乡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也因相关货款、运费迟迟无法到位,导致资金紧张,经营状态堪忧。4月,该案由法院立案执行。
案子进入执行后,承办法官当机立断,迅速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房产等信息及相关账户,但离执行案款仍有差距。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法院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并经多次走访调查,确定了被执行人姚某某在岳阳的居住地及其车辆停放场所。
6月6日8时,承办法官火速带领三名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人姚某某所居住的岳阳市岳阳楼区某小区。到达现场,一番斗智斗勇,执行干警成功将车辆扣押,一并将被执行人姚某某强制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做了近十小时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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