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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依群众举报,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湖南某材料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处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今年1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据群众举报线索,对湖南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于2022年10月开始,投资约120万元建设钢渣再利用项目。该项目位于九华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且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满足交通运输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风险管控、修复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通用裁量表的规定,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8.4万元,对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处罚0.815万元,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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