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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涛
路边的电线杆瞬间倒下,导致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车损人伤,该谁来负责?前不久,这样一起特殊的侵权案件在法院审结。
2022年4月,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雨湖区某河堤处时,被突然倒下的电线杆砸伤,造成头部、面部损伤,血流不止。事后,王某住院32天,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这起事故给王某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致害的元凶就是路边倒下的废弃电线杆,可真正的侵权人到底是谁?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多方查找,最终通过查询网上招投标信息,找到了某施工单位,并将其诉至雨湖区人民法院。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找错了被告。随后,王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水利部门、事故发生地段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果然,本次事故的责任主体另有他人。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王某申请变更施工单位为本案被告。
在庭前调解阶段,这家施工单位又提出其投保了安全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对此,王某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围绕王某的诉讼请求和赔偿标准,法官通过多轮调解,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保险理赔责任,被告施工单位作为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全部赔偿款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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