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日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丁先生等8人诉某实业公司劳动争议案件顺利结案。随着最后一位当事人签下调解书,单位代理人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
2022年11月起,该公司受疫情和行业政策调整影响,订单严重不足,丁先生等8人所在的工序任务严重不饱和,于是公司将他们派去临时支援分公司的其他工序。但丁先生等人不同意该安排,采取静坐、罢工、社交媒体上发短视频等方式向公司主张“N+1”的赔偿,这使得双方矛盾急速尖锐,始终未能协商一致。最后,公司以职工旷工为由解除了与丁先生等人的劳动合同。“我们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和经济补偿。”丁先生提出诉求。
仲裁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是群体性纠纷,处理不当容易引发不良影响,在调解时一方面提醒职工要接受企业正常的用工管理,指出职工维权过程中的过激行为;另一方面强调由于公司没有依法为职工购买失业保险,导致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经过释法析理、耐心调解,该实业公司终于同意克服经营困难,支付8名职工总计4万多元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损失,双方对此结果都非常满意。仅用两天,历经4个多月的群体性纠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热门
联系我们:435 226 40 @qq.com
版权所有 重播新闻网 www.zhongboxinwen.com 京ICP备2022022245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