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车司机车外受伤骨折 7万余元医药费愁坏了他

2022-08-23 09:01:36    来源:华商网    

“骨折后我看病已经花了7万多元了,老板只给付了5000元,我现在已经没钱看病了。”车辆抵达目的地后,司机金先生下车后,在车外脚踝受伤骨折,他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受伤,老板应该负责。

大巴车司机车外受伤骨折

8月21日,金先生向华商报记者反映说,自己是一名大巴车司机,经熟人介绍,一个月之前,开始在西安诺菲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但是和公司没有签合同,也不知道公司情况,只认识老板贾先生。他工作的内容是开着大巴车从西安往返咸阳国际机场,接送机场工作人员,每天早上和下午各跑一趟。

“8月5日,我开完早上的一趟,返回到西安,停车后下车。因为之前有乘客投诉车上扶手处有问题,我按照老板要求回车上拍照片取证,在这个过程中,踩道沿踩空,脚踝骨折了。”金先生说,事情发生之后,他第一时间联系老板,老板让他赶紧拨打120,送到红会医院治疗,随后老板给他转了5000元钱让他看病。

“事情发生后,老板还是挺负责的,让我去红会医院,还转钱了,我想着后续的治疗老板肯定会管,可是没想到,后面我再给老板打电话要医药费,老板就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了。我现在自己已经花了7万多了,拿不出钱看病,已经停药了。我这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算是工伤,老板应该负责。”金先生说道。

老板说可以协商解决 但不应该全部承担

21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西安诺菲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到负责人贾先生,谈及此事,贾先生表示,金先生在他公司开车属实,发生事故后,自己从来没有说过不管之类的话,但是金先生后来的语言和行为让他很生气,“他不是在驾驶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是在下车后发生的,当时他是去吃饭还是干什么了。事情发生之后,我还在外地,得知情况后先垫付了5000元,还委托其他朋友去照顾了。我和他说了,治疗结束后,可以合疗报销一部分,剩下的部分我们协商,我可以给他补偿一部分,但是他不接受,打电话、发微信就是要钱,所以我一生气就说,你爱找谁找谁去。”贾先生说,事情发生后自己也没有置之不理,企业比较困难,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如果他希望走法律途径我也配合,到时候法院判多少我就赔多少。”

华商报记者将贾先生的回复反馈给金先生,金先生表示,如果老板还是不管,他就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说法: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

针对此事,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的王舒律师分析说,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金先生与西安诺菲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菲德公司)虽然没有签合同,但如果能提供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就能认定双方有劳动关系的事实。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如果金先生能提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证据,就能认定为工伤。

在此案例中,如果金先生通过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标准向金先生承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等费用,并且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王舒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除需要承担劳动者的相关损失外,还将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等法律后果。

8月22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莲湖区人社局负责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谈及此事,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金先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条,需要通过劳动仲裁部门先去认定劳动事实,拿着劳动仲裁部门的判决书,再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至于能否认定为工伤,还需要根据金先生提供的材料已经相关的法律法规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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