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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妇代会建言献策”系列报道②
织紧织密保护网 维护妇儿合法权益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丁白玉
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5年来,市妇联通过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强化多部门合作反家暴工作机制、建立第一家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以及持续开展“建设法治湖南·巾帼在行动”普法宣传活动、“公益护花”三年培训行动等,全面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别在参与全省“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中,敢于亮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紧织密“保护网”。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这是一个沉重而又不能回避的话题。市公安局刑科所所长成静介绍,近年来,在DNA实验室受理的案件中,部分强奸猥亵案中的受害者是未成年的孩子,其中甚至还有5岁的幼童,这令她感到非常痛心。她建议,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增强风险意识、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和科普,如接受邀约时尽量避免去酒吧、宾馆这样一些敏感或者狭窄私密的空间,外出时应及时向家长汇报自己的行踪等。家长和学校要尽早对孩子开展性教育和防性侵教育,普及相关生理卫生知识,了解什么是性侵行为及遇到性侵时该如何求助及避免;学校应多开设生理健康课程,科普性教育知识,系统教育学生学会防范性侵,最大限度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家长还应多加关爱孩子,尤其是留守儿童,当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出现异常言行时,也应引起高度重视,这很有可能是其被性侵后释放的信号。
“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刻不容缓,我们要坚决对性侵和校园霸凌说‘不’,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市律协女律师委员会主任曾卓娟认为,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匮乏,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书等制度未贯彻落实,事后救济性措施未建立等。为此,她建议,在多元化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和意识的基础上,还要多部门联动,要在公、检、法、学校、民政、医院、社区等多部门之间形成包围圈,筑牢“利剑护蕾”的“保护墙”。同时,要贯彻落实奖惩机制,对未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不及时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告诫书的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促使该项制度落地生根。还应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工作站,针对未成年受害人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早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全面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国家富强。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未检办主任刘婷和岳塘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姜等女性代表,也积极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她们建议,要大力开展专项普法宣传,送法进校园、进重点社区、重点行业,努力营造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综合治理,牢牢把握护蕾行动“打击”和“整治”并重的要求,依法严厉惩治一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重大恶性案件;公安、法院、妇联、学校、民政、社区等各级部门要加强联动,提升安全防范、重点整治、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护蕾”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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