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突然上涨?
部门回复:租户女儿购买了商品房,会有所调整
近日,家住雨湖区江麓互助小区的潘女士来电反映,她所住的公租房租金原本只要800元/年,最近物业告知她要涨到2000元/年。“我退休金才2000元/月,租金要涨这么多,难以接受。”对于租金上涨,潘女士怀疑其合理性。
2013年,潘女士和女儿向雨湖区建设社区提交了公租房申请,审核通过后,她和女儿一直租住在江麓互助小区,房屋面积为51平方米,每月租金含物业费一共73元,她一直按期向物业交纳。“今年3月份,我女儿在广场街道向阳村买了套二手房,物业那边核实后告诉我,我女儿的户口要迁出去,而且以后的租金要从800元/年涨至2000元/年。”潘女士对此十分不解,她退休在家,女儿在外打工,经济条件并不好,租金上涨,生活开支一下多出一大截。
4月19日上午,记者前往江麓互助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3月份,潘女士女儿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不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将户口迁出。“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由政府定价,江麓互助小区的租金为58元/月,物业费是15元/月,合计876元/年,是严格依照相关文件标准收取的。我们这边只是提醒潘女士以后因减少保障人口,租金可能会要提高,并没有说一定会涨至2000元/月。”该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后,记者咨询了湘潭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查实,潘女士女儿于3月份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为47平方米的商品住房,资产收入上有所提高,根据《湘潭市城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潘女士女儿不再符合湘潭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由于之前租金是按潘女士和女儿平均收入计算,后续收租会按照潘女士的个人收入来计算,会有所调整,具体数额要根据相关资料和核对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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