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念好“细”字经 巧解千家结

2022-04-18 08:54:45    来源:湘潭在线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李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因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僵化,谁都不愿意还债怎么办?

许某的丈夫生前经营一家修理店,多次在周某等二人处购买材料。2021年5月,许某丈夫意外去世。不久,周某等将许某及其他法定继承人诉至法庭,要求清偿1.8万多元债务。

一审判决后,许某不服上诉。湘潭市中院家事审判庭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和谈话,发现案件背后涉及债权纠纷、媳妇与公婆矛盾及许某抚养小孩存在困难等问题。合议庭研究认为,不但要处理好上诉案件,还有必要帮助当事人协调家庭矛盾,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为此,法官来到许某公婆家,帮助化解许某与公婆之间的误解。经过法官调解,公婆与媳妇之间关系得到改善,小孩的抚养问题向着更好的方向解决。另一方面,法官又做债权人的工作,许某的情况也得到了债权人的同情,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回了起诉。

在另一起同居析产纠纷案中,王某和李某原是男女朋友关系,同居期间因装修费用问题发生纠纷,男方起诉女方支付30多万装修费,一审判决后,女方不服提出上诉。

在审理这个案子时,法官没有就案判案,而是延伸司法服务,深究矛盾产生的根源,先后数次细致做双方调解工作。针对女方偏激情绪和对男方强烈的仇恨心理,法官专门找女方谈心,帮助女方放下心理包袱,打开心结。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男方撤回了起诉。

家事无小事。3月下旬以来,湘潭中院积极探索司法改革和审判团队建设新模式,组建家事审判庭,实现家事案件集中审理。通过探索契合家事审判特点的调解机制,形成“劝、批、谈、教”的调解新模式,不简单地用“一刀两断式”的判决来处理纠纷,而把促成当事人之间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作为纠纷解决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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