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孙儿小谢借款担保,年逾八十的谢爷爷卖房又“填”退休金,险些钱、屋两空。好在最后在岳塘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厘清了各方法律责任,并达成和解协议。
2018年,小谢向陈某借款25万元,还款困难时找到爷爷做担保,迫使谢爷爷与陈某签订了“合同”,约定将位于岳塘区的一套房屋以25万元价格卖给陈某,房子变更登记至陈某名下,谢爷爷一家则继续“租住”在房屋内,并按月支付房屋租金以向陈某偿还本息;同时约定,3年内谢爷爷可以25万元价格回购房屋。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谢爷爷前后筹资20万元,交给小谢偿还借款本金,同时把老两口的退休金全搭进了“房租”里。等到谢爷爷好不容易凑足最后5万元,以为终于可以赎回房屋,要求陈某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他傻眼了。原来,小谢不仅没有将20万元足额偿还给陈某,还瞒着爷爷向陈某额外借款45万元。而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早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借款45万元,根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谢爷爷又急又气,只好向法院求助,要求陈某履行合同责任,在收到最后5万元借款本金后,将房屋过户回他名下。
“双方签订的虽然是买卖合同,但实质上是一种非典型的让与担保法律关系。”岳塘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发现,案件处理比想象中的棘手。经法官多次调解,谢爷爷和陈某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确认担保关系,确认谢爷爷以房屋担保25万元借款的事实,谢爷爷承诺2年内替孙儿小谢分期偿还剩余的5万元欠款;陈某承诺两年半内还清银行贷款,撤销抵押登记,并将案涉房产过户给谢爷爷。小谢后续向陈某所借的45万元,由小谢自己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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