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未批先建、非法处置危废赔偿96.36万元

2022-04-11 08:57:28    来源:湘潭在线    

损害生态环境须赔偿

一企业未批先建、非法处置危废赔偿96.36万元

日前,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与黄仙平非法炼铝厂正式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这家公司对其未经环评审批建设,并利用废旧电解电容等危废提炼铝锭的环境损害行为赔偿96.36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2021年12月3日,高新区新华村村民反映,华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内散发不明气体扰民。当天,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高新分局、固辐科和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到公司现场检查发现,黄仙平等人投资约100万元,于2021年10月下旬开始,在原华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场地内利用废旧铝箔纸、废旧电解电容建设提炼铝锭项目,11月28日投入生产。经核实,该炼铝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危废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任何证照手续。经认定,该项目炼铝所使用的废电解电容为危险废物。经现场取样分析检测,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中氟化物、废水中的镉均有一定程度超标,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

2021年12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封了黄仙平炼铝项目所使用的生产设施设备,扣押了生产用的废电解电容、炭化电解电容和生产中产生的废物及成品,并决定对其罚款5万元,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环境有价,损害必赔。经过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司法联动,此案磋商成功,黄仙平非法炼铝厂认识到自己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责任编辑:h001]

资讯播报

联系我们:52 78 229 @qq.com

版权所有 重播新闻网 www.zhongboxinwen.com 豫ICP备17019456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