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男子在工地干活不慎触电身亡 责任该由谁来负?

2022-04-01 14:41:50    来源:二三里资讯    

“过完年刚进工地才十来天,人就不在了,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近日,渭南的韦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她的家人在洛南县一工地干活,2月23日上午不幸触电身亡。

男子工地干活,不慎触电身亡

据韦女士介绍,她的家属马先生今年37岁,过完年便到了洛南环亚源生态岛环保科技产业园项目干活,该项目施工方是陕西壹聚柒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月23日上午,挖掘机在挖土方的过程中碰到了高压电,然后马先生在配合进行土石清理时,不慎触电身亡。

韦女士称,2022年春节前马先生曾在工地上干过一段时间,过完年这才来了10天左右,没想到就出事了,和公司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多次找施工方沟通,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他们让我们去告。信访部门也安排了专门的人来调解,调解了两次还是没有任何结果,事情一直没解决。”韦女士表示,工地的安全措施是存在问题的。

施工方:触电身亡电力部门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就此事,记者联系到了陕西壹聚柒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侯女士,她告诉记者,当时现场就挖掘机师傅和死者。据挖掘机师傅交待,当天作业区域并不在事发区域,是马先生执意要去那边干活。干活的区域有变压器,有电杆,电杆边上有根斜拉线,马先生可能觉得这根线会影响到施工,便捡起线甩了一下,结果不小心碰到了变压器,电线当时便冒火花了,然后马先生就倒地了。

侯女士告诉记者,事发现场有一个1986年的10千伏的变压器,这个变压器存在漏电现象,马先生刚好甩线碰到了才发生了这样的悲剧。“针对这一现象,我们也给家属讲了,一旦高压电发生意外事故,电路维护部门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马先生作为工地的安全员,未能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其本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侯女士表示,公司没有任何推卸责任的意思,但毕竟马先生是被电击身亡,建议家属跟电力部门沟通,公司可以帮助协商,或者走诉讼途径解决,当然公司该承担的部分也不会逃避。

电力部门:施工区域内资产由施工方负责管理

3月17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国网洛南供电分公司,运检部张主任告诉记者,施工区域内的资产属于施工项目所有,其中就包括线路资产,因此施工方要负责管理。线路若是有问题项目施工方可以提前告知电力部门维修,或让电力部门解决,但是这个厂区施工并没有提前告知过电力部门。同时,他告诉记者,该区域的线路不存在任何问题。

当日,记者再次联系到了死者家属韦女士,她表示,目前事情正在协商解决中。就此事,记者咨询了陕西西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先平,他表示,按照《侵权责任法》,死者家属可起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马先生作为工地的安全员,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方律师称,在此事中,若因电路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工人触电身亡,那么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施工方应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告知电力部门让其维修,若是告知了电力部门,但因电力部门维修不及时导致发生意外,则电力部门需要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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