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3月1日起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022-03-02 10:17:09    来源:河南商报    

从3月1日起,《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将实现全国互认。互认标准是什么?哪些情况不能互认?医生和患者怎么看待这件事?有业内人士表示,出发点是好的,但也必须考虑这背后的一些“隐患”。

背景

3月1日起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进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并在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其实,早在2021年3月19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召开2021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会议时就提到,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声音

患者:开心之余也有担忧

那么,在临床实践中,这样的互认管理办法施行起来是否顺畅?患者和医生会如何对待?

3月1日上午,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来到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通过采访前来就诊的患者发现,他们大多表现“淡定”,对于3月1日起施行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消息并不太清楚。

上午10点半,正在精神压力测试诊室前排队等待做检查的市民王女士称,对老百姓来说最大的好处肯定是省钱了,做一次彩超的价格是80元,刚做了4次就320元,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检查,加在一起都小一千元了。如果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可以互认,不但可以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把钱用在刀刃上,还能节约就诊时间。

不过,她也提出了自己的顾虑:“乡镇级、县级医院的医疗水平不如市级医院那么好,万一互认的过程中发生误诊怎么办?有问题了谁来负责呢?”

医生:互认情况并非想象中那么广泛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危重症医学部副主任王培颖称,互认的情况并非想象中那么广泛,尤其对于危急重症患者而言,很多指标是需要医生实施动态复查监测的,可能上一分钟患者还好好的,下一秒就会突然陷入昏迷。在急危重症病房,多数情况下需要医生随时观察患者情况,进行复查对比,如果症状发生变化,指标对比明显与之前有异,就要给予相关的治疗处理。

王培颖说,首先对于医院来讲,可能更倾向于本院或同级别医院,甚至更高级别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其次,能否达到互认的标准,要根据病情变化做出相应的判断,“一般来说,变化指标相对较慢的检查或者是检验结果,我们倾向于互认的可能性大一些。”

思考

如何更好地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如何更好地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应从根本上解决人们担忧的问题。

比如,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的医疗实力,确保检查检验结果的可靠性、真实性;如上述所说,在进行互认的过程中如果发生误诊怎么办,是否可以考虑“首检负责制”;是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患者的检查检验单可以在网络上记录,医生可以网上“阅片”,患者也不用拿着大大小小的单子来回折腾了……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在《管理办法》中也看到一些方法,比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指导辖区医疗机构统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样式,对于检验结果应当注明所使用的检测方法及参考区间;鼓励医疗机构将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互认的检查检验结果在一份报告单中出具,并在报告单上统一标注相应互认区域范围和互认标识;此外,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同级质控组织定期梳理辖区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清单,并按有关规定加强公示公开,便于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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