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向患者售卖药品本属正常,可如果有“患者”没完没了的大量购进同一种药,就要当心了!某诊所负责人樊某多次密集向同一买家大量销售镇咳药,最终落得被判刑的结局。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
案情:屡屡售卖口服溶液被刑拘
年届40的樊某(女)是昆明市一家诊所的负责人。2017年底,一名叫吴某建的男子开始向樊某购买某品牌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起初,吴某建购买了300小包,花费了900元,樊某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了对方。
这一买就一发不可收拾,隔段时间吴某建就找樊某下单,每次都是几千小包的量,最多的时候达7200小包,均以快递方式交货。从2018年1月到7月,樊某通过微信及支付宝分9次向吴某建出售该种口服溶液共达4万多小包,收取吴某建款项共计172700元。
后吴某建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另案判决。2018 年10月,樊某被刑拘。经鉴定,民警在诊所内缴获的某品牌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检出可待因、麻黄碱成分。
樊某的辩护人提出,樊某以正常销售价格且仅向吴某建一人销售涉案口服溶液,且在知道吴某建有向他人购买口服溶液后就不再向吴某建贩卖,有中止行为;樊某只知道涉案口服溶液是管制药品,并不知道是毒品,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定构成贩卖毒品罪
荔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某多次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樊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并追缴樊某的违法所得、没收缴获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宣判后,樊某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违规大量销售镇咳药,成为毒品犯罪的源头,可定罪!
荔湾法院刑庭李国文法官指出,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属于一种镇咳药,是人们平时咳嗽时经常服用的药物。但长期连续服用含可待因成分的制剂,会使服食者产生精神依赖性和人体耐药性,2015年4月3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明确将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但个别诊所从业人员为非法牟利,利用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便利,违规大量销售,成为毒品犯罪的源头。
樊某作为诊所经营负责人,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是处方药,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药品,亦知道大量服用会让人上瘾,但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大量向他人贩卖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其行为符合贩卖毒品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医疗诊所以及药品销售经营者销售管制药品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经营,选择正确的经营盈利方式,切勿因一时之利以身试法,否则不但会造成毒品泛滥,扰乱社会安定,还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得不偿失。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荔法宣
热门
联系我们:52 78 229 @qq.com
版权所有 重播新闻网 www.zhongboxinwen.com 豫ICP备17019456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