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订金次日反悔 要求全额退款遭拒?

2021-08-26 13:26:37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头一天交的买车订金,第二天要求全额退款却遭拒绝。8月25日,市民房先生打来电话,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自己遇到的烦心事:明明交的是“订金”,不是“定金”,为何退车要扣除一半金额作为违约金?

交付订金次日反悔 要求全额退款遭拒

8月23日,房先生的妻子白女士在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的武汉恒信奥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恒信奥龙)看中了一辆灰色奥迪Q2L进取动感车型,市场指导价为21.88万元,销售人员邓经理称可以16万的优惠价格买下,加上后期各种费用,一共18.35万。白女士动心了,当即付了5000元订金订购。

当晚,房先生通过微信与店内另一销售人员交流时得知,该车目前优惠力度很大,总价最低可以达到18.2万元,中间相差1500元。于是,白女士找到邓经理,与之协商退款。

起初,邓经理表示钱已经交了不能退。后几经交涉,他同意退订金,但要求白女士支付50%的违约金,即2500元。这让白女士夫妻很不理解:“交订金的时候,对方曾承诺,如果不能按期提车,4S店可退还全部订金,也没说违约金的事。为什么现在要收我的违约金?”对此,邓经理回复说:“这不是一码事。”

房先生回忆,今年上半年,他们也曾在该店付过5000元订金订车,后来因户口不在武汉无法上牌,不得不取消订单,当时店里很快就退还订金了。“上次能退,为什么这次就不能退?订车单上明明写的是‘订金’,不是‘定金’,我之前也了解过,‘订金’是可以协商退款的,他们凭什么不给退?”房先生想不明白。

交易不成功 订金应全退

25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看到了由恒信奥龙开具的“武汉奥龙订车申请表”。上面清楚地注明,该车市场指导价为21.88万元,订金5000元,车价160000元,另收代办业务服务费500元,共计160500元。

消费者在购物时反悔,交付的订金能否退款?4S店扣除50%违约金是否合理?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杨旸律师说,订金与定金是有区别的。订金是一种合同约定的商品的预付款,订金的给付属于给付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而定金则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其性质为一种担保债权。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其性质的,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白女士在购买车辆过程中,交付的订金性质是车辆的预付款,在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买卖合同不能成立,因此,4S店作为卖方应全额退还订金给买方,扣除50%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25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恒信奥龙4S店。该店一位李姓业务主管出面表示,发生这种不愉快的购车经历,主要是双方沟通上出现了问题,他将上报公司,积极协调,争取圆满解决问题,极目新闻也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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