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公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亮出支持15种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硬举措,按下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快进键”,为中国经济注入新动能。
中央再次明确表态大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记者:《意见》有哪些亮点?
欧阳日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促进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政策,《意见》是其中的重要一步。本次《意见》有以下特点和亮点。
一是系列政策的延续和组合式创新。二是强调数字技术应用和数据驱动的作用。发挥数字技术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过程中的巨大作用,通过数据流引领、打造产业数据中台、激发数据要素流通新活力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三是培育新个体和微经济,开辟就业新空间。《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大力发展微经济,明确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兼职就业、副业创业,探索多点执业,培育新的就业形态。四是建立多方参与、资源共享、价值共创、协同共治的数字化新生态。《意见》把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作为经济转型和促进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支持传统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打造平台生态,发展产业服务化新生态,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着力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培育共享生活、共享生产、生产资料共享和数据共享的共享经济发展生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温晓君:一是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新市场。新冠肺炎疫情给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带来巨大不便和影响,但同时却成就了在线教育、远程医疗、远程办公等互联网应用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应用体验。疫情冲击倒逼互联网技术、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加速成熟,用户习惯向线上大规模迁移、付费意识觉醒,社会运转方式和群体行为模式发生深刻改变,激发了互联网应用创新的“蝶变”效应。
二是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在国内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大背景下,过去以规模增速为标准、以低成本要素投入为驱动、以贸易出口为导向的发展方式已难以适应和支撑产业发展,倒逼产业必须向质量效益求突破。从驱动要素看,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要素已从劳动力、土地、能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向以数据、信息和知识为代表的新型生产要素形态演进。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限供给、迭代快速、复用价值高的特点,带来极高的边际价值,延展出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成为推动产业价值链高端跃升、行业和技术结构转型升级的新的驱动力量。从发展方式看,近年来我国工业经济规模基本面数据高速增长态势普遍弱化,通过提升产能拓展市场的发展模式已到天花板,企业自身加强精益生产、加强成本管控、提升产品服务质量的同时,发展共享经济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就显得尤为重要。
高太山:我国高度重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正全力推动数字化转型,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这一进程。受疫情冲击,国内经济面临较大运行压力,《意见》的发布恰逢其时,从中央层面再次明确表态大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释放了积极的信号,有利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亮点一:《意见》围绕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新个体经济、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支持15种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明确提出实施新业态培育行动和成长计划,既是对各类新业态新模式的梳理,也是对新业态新模式的肯定,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引导各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亮点二:《意见》提出以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作为促进改革的突破口,从问题出发深化改革,加强制度供给。再次明确了包容审慎的治理理念,探索触发式监管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底线思维。
亮点三:《意见》十分重视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多次提到普惠性的平台服务,鼓励减免中小微企业平台服务费,是保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对引导线上线下公平竞争也起到促进作用。此外,《意见》对现阶段各领域存在的问题把握精准,提出的发展方向与改革举措很“接地气”。
产业数字化将带来更多的市场机遇
记者:新出台的举措重点支持15种新业态新模式。在您看来,数字经济新一轮发力面临哪些重要机遇?
温晓君:第一,“新基建”。新举措再次提到加快推进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对数字经济发力提振作用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产业赋能。“新基建”以产业作为赋能对象,依托算力、数据和通信网络的技术升级不断催生“互联网+”“AI+”“区块链+”等众多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场景,为后疫情时代内需市场拉动、产业新兴增长点培育和传统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民生提“智”。“新基建”全面融入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出行等民生各领域,满足大众个性化信息消费需求的同时,提供更为便捷、高效、智能的民生服务。三是治理增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基建”设施融合应用将极大增强政府在城市管理、社会运行监管、精准施策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以信息流为核心的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物资流等要素高效流转,加速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
第二,“互联网+”2.0版。“刚需”催化在线教育模式进一步成熟普及,互联网在线教育产品和应用场景加速演进创新,成为“停课不停学”的重要支撑;互联网医疗成为疫情防控“第二战场”,实体医院的医疗资源线上服务模式、医联体共同线上融合服务模式、集聚医生资源的平台服务模式共同助力缓解实体医院压力;远程办公与云视频应用乘势崛起成为常态化工作模式。
第三,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2019年《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正式印发,鼓励浙江省、河北省(雄安新区)、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六地区尊重各自经济基础迥异、社会管理矛盾不同、民族文化传统的客观差异,为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探索出新路径、新方法、新举措。“试验区”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和创新性,且针对“数字经济”这一宏大命题,政策探索大有可为。2020年,各区域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方案将逐渐成熟,结合不同的要素禀赋,秉持先行先试的难得机遇,在部分领域率先探索出数字经济创新实践,形成可供全国学习的可复制、可落地的成功经验,切实指导和推进数字经济与本地经济的融合,发挥数字经济效能。
高太山:从产业升级和发展潜力的角度看,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将呈现出数字产业化稳步成长,产业数字化快速崛起的发展格局。产业数字化将带来更多的市场机遇,也将成为市场竞争焦点。
一是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尤其是面向制造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帮助大量的中小微企业实现“上云用数赋智”,涉及到硬件研发、软件设计、算法攻关等全方位服务,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二是培育产业平台化发展生态,要求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方面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链和生态环境,提高普惠化平台服务能力。
三是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需求。尤其是医疗、教育、养老等难点、痛点领域,传统的线下市场存在大量未能满足的需求,市场潜力巨大。如何利用新的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智慧养老等方式,激活消费需求,将带来重要发展机遇。
欧阳日辉:围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基建”、新消费和新服务是下一轮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发力点。市场发展重要机遇表现在:一是“新基建”为市场创造巨大商机,包括围绕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智慧城市、政企数字供应链、应急管理等数字化治理的应用标准和规范的研制。二是新消费为数字生活新方式塑造新场景进一步释放商机,包括电子商务、数字贸易、直播电商、无人配送、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在线购药、共享住宿、文化旅游、“宅经济”、农村消费等业态,为线上生活、下沉市场和城市生活提供数字化、智能化和品质化的商品和服务。三是新服务推动形成高质量的服务供给新体系孕育商机,包括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康养服务、数字金融等新型生活性服务,智能工厂、信息融通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供应链、外包和分包服务、软件服务、数据交易服务、“共享用工”服务平台、生产工具共享平台等新型生产性服务,“上云用数赋智”服务、电子政务、数字治理和服务等数字化的新型智能公共服务。
我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特殊优势
记者:上半年以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数字经济逆势发展,展现了中国经济的强大活力和韧性。我国发展数字经济有哪些突出优势?
高太山:我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以下诸多得天独厚的特殊优势。
一、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我国有14亿人口,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偏远落后地区、农村地区还有大量的需求未能满足。受疫情冲击,国内进出口贸易受阻,更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二、网民优势。目前中国网民规模达9.0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64.5%。大规模的网民市场,积累了丰富海量的数据,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经济创新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
三、后发优势。总体上看,我国工业化基础相对薄弱,转型升级压力持续加大,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的需求强烈,有利于加快培育经济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四、政策优势。过去几年来,我国政府对数字经济推行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监管,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欧阳日辉: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优势表现在:一是经过疫情对全国数字化的测试和居民线上消费习惯的培育,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市场基础,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市场优势进一步凸显。二是政府、企业、居民对发展数字经济的认识进一步得到统一,中央政府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力度不断加大,比如,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2020)、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等,发展数字经济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三是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体系的完善,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技术优势显现。四是疫情防控中数字经济增强了我国经济韧性,在经济复苏、消费升级、产业数字化、新服务崛起之中,数字经济长期发展向好趋势特别明显。
温晓君:一是在技术层面,信息技术持续迭代为数字经济增长增添新活力。我国在5G、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超高清等优势信息技术领域持续形成突破,并从单点创新向交叉创新转变,促进构造多技术群相互支撑、齐头并进的链式创新,并加快促进产业化应用,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支撑。
二是在数据资源整合方面,持续推进的公共数据资源安全共享开放正不断激发数据要素流通新活力。依托国家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体系,人口、交通、通信、卫生健康等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提质提速,推动构建数据要素有序流通、高效利用的新机制新环境。结合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政府社会协同共治机制逐步完善,政企数字供应链加速构建,以数据流引领带动物资流、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的格局加速形成。
建议全面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
记者:在数字时代,数字产业和产业数字化已经成为了主导产业的核心增长点。对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您有哪些建议?
欧阳日辉:我国发展数字经济具有显著的优势,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市场需求旺盛、基础设施和新技术的支撑、互联网平台基础厚实。在抗击疫情中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将逐步打造成熟的商业模式,不断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成长潜力巨大。
第一,以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该围绕是否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是否有利于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是否有利于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确定范围、布局和建设。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包括硬基础设施、软基础设施和基础信息设施,加快“新基建”为数字经济搭建一个更好的硬件基础条件,进一步推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废改立工作,加快软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信息设施建设。
第二,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新业态新模式,灵活把握监管与创新的平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新业态新模式与原有的监管体制和监管方式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应该采取弹性的柔性监管、容缺的包容监管、动态的审慎监管、科学的数字监管,对待发展中的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层深入研究现行监管体制和监管模式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要有点“闯”和“冒”的精神,从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改善监管,给市场提供更大发展空间和创新想象空间。
第三,均衡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城乡共享数字红利。补齐疫情中暴露出来的基层数字政府建设的短板,防止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城乡数字鸿沟,以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电子商务、零接触金融、直播经济等非接触经济的新业态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建设,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第四,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用户、媒体协同联动的创新体系,政府有效释放改革活力,“政产金学研用媒社”八方形成合力,建立平等协商的新型伙伴关系,拿出硬招、实招、新招,培育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四众”创新模式,为数字经济发展赋能赋智。
第五,新业态新模式要充分研究和重视数字经济的商业逻辑。数字经济4.0时代,更加重视商业模式中的成本与收益,平台以前靠烧钱发展的模式难以为继,疫情中成长起来的新业态新模式归根结底需要一个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温晓君:一是有的放矢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差异化。各地方切实从本地经济发展的规模、特色、趋势、难点出发,利用数字经济的新要素、新思维、新做法破解难题,培育新增长点。各地区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选择地分步骤实施数字化转型,聚焦当前数字经济发展痛点,在一定区域、一定行业、一定领域中做出创新性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
二是供需两端发力,挖掘数字经济价值潜能。应充分挖掘不同年龄、收入人群和城市区域的消费特征,提振消费型数字经济规模和质量,撬动新消费潜力。
高太山:数字经济遵循不同于传统产业的发展规律,数字化转型需要配套的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予以保障。建议全面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
一是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部署5G网络等先进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着重降低中小企业用网成本,打造多层次、立体式智慧物流网络,帮助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二是拓宽数字经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梳理数字经济许可事项,尽快清理不合理、不必要准入事项,实行“一业一证”改革。优化数字经济领域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坚持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建立触发式监管机制。
三是建立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网络平台治理,严格限制平台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强化对恶意软件的监管,加强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探索数字经济税收制度,建立线上线下公平监管制度。打击网络假冒伪劣、网络欺诈等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网络安全与用户权益保护。强化网络系统和数据安全,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平衡好保护与合理应用的关系。注重用户合法权益保护。
五是提升政府监管与服务能力。数字经济的经营理念、运作模式和发展路径与传统业务所有不同,需要重塑监管体系,建立面向数字经济的监管体制,打破按区域、按行业治理的惯性思维。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激发数据要素流通新活力,全面提高政府在线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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