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造成了干扰。自2月份以来,随着各地疫情防控措施的升级,全国几乎处于停摆状态,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也随之停滞。疫情使扶贫项目开工受阻,贫困户生产和消费能力下降,劳动力外出务工陷入困境,农村休闲旅游业收入归零,一段时间内对脱贫攻坚进程造成巨大的冲击。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疫情使部分贫困劳动力有1-3个月无务工收入,2019年工资性收入占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35.3%,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工资入占家庭收入比重约为60%,可见务工收入的减少直接影响贫困户全年收入,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及成果巩固。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以及各部门及时有效的联动措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正在得到有效控制。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农畜产品销售不受阻碍;加强农资调配和市场供应,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用工难等问题。各级扶贫部门开展“点对点”服务强化劳务对接,有效加快了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进程;同时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消费扶贫,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的销售以及经济的恢复。国务院及时安排抗击疫情专项资金,加快扶贫资金划拨使用,这些措施均有效应对了疫情对脱贫攻坚进程的冲击。
目前看疫情不会改变夺取脱贫攻坚胜利的基本面,但仍然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来挑战。首先,已脱贫人口仍然存在返贫风险。全国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为200万,这部分人口虽已脱贫,但依然存在家庭劳动力及收入结构脆弱的问题,一旦受到风险冲击,很容易返贫。其次,边缘人群陷入贫困而产生的新增贫困人口问题。这部分群体的收入虽然略高于贫困线,但距离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因此面临致贫风险,目前这部分人群的数量是300万。再次,农村低收入群体稳定增收的问题。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需要考虑如何进一步拓展收入来源并能够实现稳定就业;对于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则需要在兜底保障、养老、医疗及其他公共服务供给上给与充分保障。
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当前仍需要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全力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目前到年底只剩下200天左右,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没有脱贫摘帽,国家在这52个县已实施挂牌督战,有挂牌督战县的省、自治区全部制定实施方案,各个县均制定作战方案,确保年底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受疫情影响,这些贫困县需要在剩下的时间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围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查漏补缺,加强对贫困劳动力就业、产业扶贫、消费扶贫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力度。
其次,加强贫困监测预警和应对,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在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的同时,需要加强对已脱贫人口和收入略高于贫困线的边缘人口的监测和预警,及早实施帮扶措施,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现象发生。
最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在打赢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各地在组织机制、资金整合、扶贫举措以及社会动员上均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已形成一些经验和实践创新。如何将这些机制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接续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服务于相对贫困治理,则是在实践层面需要继续探索的问题。(于乐荣,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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