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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29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潘欣辰)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但个别机动车驾驶人却总是明知故犯。这不,南京一名男子因酒后驾车被抓个现行,交警调查后发现和此人“缘分”不浅,原来4年前同一地点同一辆车,这名男子曾因酒后驾车被查处过。
前不久晚间,南京高速四大队交警在栖霞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白色小车驾驶人李某涉嫌饮酒驾驶,交警立即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饮酒驾驶。经询问,李某称自己是当天晚上5点多在尧化门某饭店吃饭时喝了瓶啤酒。李某饭后准备驾车回家,但想到喝了酒,特地多等了将近5个小时才驾车出发。“我以为休息5个小时差不多可以了,没想到在收费站被查出酒驾,数值还这么高。”李某郁闷地说。
后续调查中,大队交警发现,李某在4年前驾驶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因饮酒驾驶曾被大队查获并处罚,这真是“缘分”不浅啊!李某的行为属于因饮酒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他将面临罚款2000元、处10日以下拘留,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同时提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般情况下,饮酒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所以酒精代谢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饮酒较多,为了确保安全,至少24小时内不要开车。”交警表示。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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