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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销量“翻车”事件屡见不鲜。近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直播带货未达到约定销售额,商家要求退还服务费的案件。最终,法院判决直播方退还服务费72万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2021年7月,某纺织品公司与某酒店管理公司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约定纺织品公司向酒店管理公司支付服务费80万元,由酒店管理公司安排相关的艺人在直播中销售其产品,且实际销售额不低于400万元。根据协议,若未达到400万销售额,将按照相应比例退还服务费。
协议签订后,某纺织品公司按约支付了80万元,但酒店管理公司安排的两名主播进行了三场直播销售,耗时4个月,但销售额仅为29万余元。为此,纺织品公司要求对方退还部分服务费。
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酒店管理公司退还纺织品公司服务费72万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法官提醒,商家在看到直播带货火爆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背后可能会引发的纠纷以及相应的法律风险,并非所有入局者都能收获预期的业绩。因此,建议网络直播公司应考虑自身实际情况,不要过高夸大自身能力。同时,商家在与直播方订立合同时也应尽可能地对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因素进行详细约定,如直播的时间段、推广的事件、直播带货的销售范围及销售金额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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