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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贷款不用还,钱是国家给银行的福利,贷款的六成用来打点银行的工作人员,我们拿剩下的四成”,面对如此荒唐的言论,钱女士不仅相信了,而且和丈夫向银行贷款共计五十四万余元,直至另一位受害人家属报案才发现自己被骗。2023年2月,经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翟某、赵某、冒某等8人法院被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
事情还要从2021年5月说起。当时钱女士的“好闺蜜”冒某告诉钱女士一个“弄大钱”的方法,简单来说,就是向银行贷款但是不用还款。据冒某说,这些钱是国家下拨的,交由银行管理人员分配,有门路的人才能弄到。但是要走这个“门路”,必须得拿出所得钱款的六成用来打点银行工作人员。
钱女士当时正好欠了几万元的债务缺少资金周转,听说这笔不用还的巨款有些心动,想着虽然要给“打点费”,但还是稳赚不赔,于是当晚就和丈夫商量此事。
没过几天,冒某就带着钱女士夫妇去见了赵某和翟某。赵某和翟某自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办理贷款业务。钱女士出于对“好闺蜜”的信任,将手机交给赵某和翟某操作。一星期后,钱女士便收到了二十三万余元,缓解资金周转问题。
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钱女士便发现三家银行“催促还款”的短信接踵而至,这时钱女士夫妇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经了解,二人办理的贷款并不是什么享受国家补助的特殊贷款,而是银行推出的信用贷款,是需要支付利息的,只要懂操作的人都可以去办理,赵某、翟某只是利用了这个“信息差”而已。
经查,赵某原是一名从事保险行业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贷款群与西安的翟某相识。随着两人渐渐熟络,翟某提出可以介绍客户办贷款,自己负责具体操作。赵某看翟某业务广泛,精通贷款操作,便邀请翟某来如东。二人明确分工,赵某负责找客户,翟某负责贷款操作。
为提高目标客户命中率,赵某物色了六位中间介绍人,利用介绍人的人脉帮助介绍客户,并承诺将贷款金额的10%作为好处费给介绍人。赵、翟二人在如东、如皋等地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屡屡得逞,通过此类方式获取资金,共计作案14起,涉及诈骗金额共计92万余元。
如东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翟某等八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其中被告人赵某、翟某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冒某等人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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