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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8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江宁兴百路与湖土路路口处,一辆小轿车在通过此无灯控路口时,跟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此次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被撞飞后受伤。所幸的是,电动车驾驶人在碰撞瞬间戴着头盔,后经医生检查,并无大碍。
图为两车相撞的瞬间
据介绍,接到报警后,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电动车被撞坏,倒在马路上,而该车车主倒在地上,疑似受伤。停在马路上的小轿车,车头受损。发生事故的路口为无灯控路口,界定责任需要充足的证据。
为此,交警调取了路面监控及小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经调查,交警发现小轿车司机吕某驾车的来车方向路口设有“停”车让行标线,在通过无灯控有标志标线路口,应按照标志和标线的规定顺序通行。
图为两车相撞的瞬间
经询问,司机吕某表示,当时未注意到地面标线,且没发现路口有车,就在未减速的情况下通过路口,没想到旁边突然驶来一辆电动车。最终,交警判定,吕某在无灯控有标志标线路口未停车让行,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员驾驶车辆过没有灯控的路口,看到停车让行标志标线,一定要停车观察,确保安全再通过;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避免意外伤害。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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