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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21日讯(通讯员 汪启俊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麒麟交警中队接到市政热线12345转来的工单。一位市民称,自己驾驶的一辆三轮车被交警扣押,还被强制拖走。该市民表示,尽管扣押单上显示15天内可以处理,但他跟交警交涉,对方表示要到15天后处理。该市民称,自己因工作需要,希望警方能尽快处理,自己快速拿回车辆。
接到该工单后,江宁麒麟交警中队民警经核实,该市民反映的情况为2月上旬,他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江宁区麒麟街道镇东路与悦民路路口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被现场执勤的民警发现后,拦下检查,结果发现该车辆无牌照。
同时,民警发现该市民在现场无法提供车辆相应发票及合格证,且对车辆的来源支支吾吾,故车辆被暂扣。对于该市民反映的15天后处理,经跟处理人员核实,并无此说法。随后,民警联系上了反映该情况的市民,如果他需要尽快将车辆取回,只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及合格证,正常处理很快就能拿回。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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