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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10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袁润) 昨天(1月9日)凌晨时分,南京高速七大队交警在宁连高速南京主线收费站执勤时,拦下一辆红色轿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有饮酒嫌疑。
通过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随后,交警对驾驶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依法扣留其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驾驶人将面临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
经了解,驾驶人和朋友此前一起聚会喝酒,期间,朋友接到电话,称家里出事了,所以朋友欲连夜从南京前往安徽淮北老家。驾驶人考虑到自己仅喝了1瓶啤酒,而朋友喝了有1斤多白酒,比自己喝的多,担心朋友开车不安全,于是就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送朋友回老家,结果途中被交警查获。“能不处理就不处理,拿驾照也不容易!”此时,驾驶人对自己的酒驾行为十分后悔,当然,他提出的这一请求被交警当场拒绝。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的安全。酒后开车送朋友,这样的“情谊”未免有点重。希望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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