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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9日讯(通讯员 朱爱卿 单爱国 记者 范木晓子)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旺季,也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违法犯罪的高发期。1月8日,盐城市大丰区城南派出所在工作中排查发现,辖区内有一家商店存在非法买卖、存储假冒烟花爆竹燃料加特林的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民警单爱国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发现中交美庐城一电子设备店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在不宽敞的空间里存放在其他各类杂物。
现场还查获存放在仓库里涉嫌假冒加特林和其他烟花爆竹,且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备,周边都是居民。冬季天气干燥,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单爱国立即查处该批烟花爆竹和假冒加特林后三百多支。
据店主交代,眼看年关将近,想到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到了,便购买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存储在自家仓库里,准备赚上一笔,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被查封了。
目前,大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已收缴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及涉嫌假冒加特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大丰警方提醒,一些商家在利益的驱动之下想铤而走险,通过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谋取利益,可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危害性极大,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任何人决不能非法经营、买卖。年关将至,请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确保燃放安全。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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