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区共用道路车辆出入口被堵,车辆通行相邻小区要交120元/年的抬杆费”。1月5日,陕西宝鸡渭滨区枫林苑小区多位业主向华商报反映称,由于历史遗留的界线划定问题,小区原本车辆进出的道路被陕建七公司南苑小区封堵,经协商后该小区三栋楼业主车辆通行借道南苑小区,今年通知要收取120元/年车辆抬杆费。
(资料图)
业主:原进出车入口被堵死,收抬杆费违规
业主张女士说:“我们居住在枫林苑小区十多年了,小区物业由泰安物业公司管理。由于土地界线问题,该小区车辆出入口被南苑小区物业堵死,小区6号楼、8号楼、9号楼业主车辆只能借道通行对方小区,这样的现状已经有两年了。今年年初突然通知要收取120元/年的车辆抬杆费,这属于违规收费。”
业主王先生说,现在南苑小区物业要收取抬杆费的有40辆车,这明显乱收费,向住建局物业股、街道办反映,目前此事没有结果。
业委会:共用道路界线问题,车辆进出矛盾由来已久
枫林苑小区业委会李主任说:“2006年陕建七建公司出让土地顶债后,开发商开发了枫林苑小区,并同七公司小区的部分单元楼一同开发,两小区中间有一条共用通道,从2008年使用至今已有十余年,整个小区的通道至公园路,枫林苑小区物业独自管理,陕建七公司于2019年移交‘三供一业’,由于共用道路界线问题,两小区车辆进出矛盾由来已久。”
李主任表示,枫林苑小区是2006年建设的,小区共335户,后来南苑小区就在两小区之间建了一堵墙。理由是他们土地证上所标注出来的,将原车辆出入的地方封堵,导致现在车辆进出只能通过他们小区,免费走了两年,今年初开始要收取每辆车120元抬杆费。之前南苑小区没有建墙的时候,他们小区车辆和人员也从枫林苑小区通行,也可以说这条路两个小区共用。
泰安物业:历史遗留问题,多方正在协商
对于收取抬杆费,泰安物业公司杨经理表示,2019年划归“三供一业”后,小区由于界线划定历史遗留问题车辆进出矛盾由来已久,6号、8号、9号楼原出入口被堵,导致这三栋楼必须经过南苑小区通行,当时经过协商,业主车辆可以免费通行南苑小区,至今已经有两年时间。
杨经理表示,枫林苑小区日常物业服务均是由他们负责,他们也只收取物业费。现在陕建七公司南苑小区物业要收取抬杆费,他们也与业委会、街办进行沟通,正在协商中。
华山金物业:抬杆费用于抬杆道闸电费和维护
据了解,陕建七公司南苑小区物业由陕西华山金生活服务集团负责。
华山金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收取120元/年抬杆费是公司决定,用作进出车辆抬杆道闸的电费和维护。对于收费是否合理,该物业公司刘经理表示,枫林苑小区三栋楼划归后,他们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业主进出车已经免费两年时间了,一年前已经与泰安物业进行沟通,他们表示会和业主、业委会进行协商,但一直未果。收取120元/年抬杆费是经过公司计算的,设备管护和电费也属于合理范围。
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办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枫林苑小区三栋楼和南苑小区车辆通行问题,由于历史遗留土地界线划定问题,正在组织双方协商,目前还没有明确结论。
律师观点:抬杆费超出物业收费权限范围
针对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价格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制定、调整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收费明细中并无抬杆费这一项,抬杆费是超出物业收费权限范围的。
赵良善强调,南苑小区物业收取抬杆费的对象并非是本小区的业主,而是隔壁枫林苑小区需要借道的业主,从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角度来说,南苑小区收取费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个费用不应当由业主来承担,因为业主购买房屋、车位时已经支付了购买价,且正常支付物业费用,之所以会借道的原因在于,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南苑小区物业如认为借道确实存在管理、耗损等行为的,可以与枫林苑小区物业协商,从枫林苑小区物业收取的物业费中支出该耗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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