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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2月30日讯(记者 曹卢杰 通讯员 杨海)沪蓉高速西向东284公里处,近日发生一起两车碰擦事故。见到民警后,双方驾驶员均称,该起交通事故是因对方变道造成,应由对方承担责任。
民警在听取双方陈述后,调取了行车记录仪录像。录像清晰地反映出自带行车记录仪的车辆在实线处向右变道且车速较快,致其右侧正常向左变道的白色轿车躲闪不及,发生事故。民警判定实线变道车辆驾驶员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该驾驶员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民警提示,驾车行驶时,要留意交通标志、标线,不要随性开车、违法违规开车,这样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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