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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2月17日讯(通讯员 管莹 梁艳 记者 刘浏)日前,看到某公寓的外墙燃气管道已全部被拆除,前来回访的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任欢很是欣慰,刚买完菜回家的张大爷笑着告诉他:“现在家里用上了电磁炉,做饭方便又安全,再也不用扛煤气罐上楼了。”
今年初,张大爷等十余人来到淮阴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张大爷愤愤不平地说:“我们上了岁数,就盼着家里能够通上燃气,不用再扛煤气罐上楼了,现在3号楼、4号楼都通上了,轮到我们这栋楼,却不给安装了,这是什么道理?”
当天下午,淮阴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迅速开展调查走访。任欢带领干警来到某公寓时发现,3号公寓和4号公寓外墙上悬挂着黄色的燃气管道,国际农贸城与小区仅一路之隔,公路两边都是五六层的居民楼房,城市快速高架上还不时有汽车驶过。显然,某公寓属于商用公寓。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普通居民住宅在建设初期,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要经住建部门批准,才可以安排燃气管道。商用公寓建设的时候没有预埋燃气管道,达不到安装标准。
随后,检察干警走访了住建、规划、安监等部门,了解到某公寓属于商用公寓,共有810户居民。自2019年开始,当地某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为了企业效益,隐瞒商用公寓未预埋燃气管道不符合安装条件的事实,对住户违规宣传,并在某公寓3号和4号公寓楼将燃气管道穿墙入户,违规给399户安装了燃气管道。这些违规安装的管道存在燃气泄漏、外露管道下沉、断裂风险,易引发火灾、爆炸,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燃气管道必须拆除,同时也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淮阴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庆国说。为解开群众心结,任欢带领干警多次走访消防、应急等部门,并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
淮阴区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该院副检察长潘凌云与行政主管部门、某燃气公司、住户代表共同商讨,寻找最优拆除方案。
经过专家检测及论证、电力部门实地测算,确定了某公寓拆除燃气后改由电力替代的方案,由某燃气公司负责赔偿住户燃气具折旧费用。经过商量,某公寓的399户居民表示接受,均在拆除协议书上签了字。截至5月底,某公寓所有违规入户安装的燃气管道全部拆除完毕,加上墙体修复等费用,某燃气公司共向居民赔付520万元。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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