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19日讯(通讯员 管莹 李惠娟 记者 刘浏)“我今年刚满60周岁,听说符合半价乘坐公交车优惠条件,就立马来办老年卡了!”刚办完老年卡的江苏省丹阳市市民张大爷开心地说。
检察官在公交公司大厅询问、走访老年人办卡情况
今年1月,丹阳市检察院接到群众来访称,该市没有执行适龄老人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了解该情况后,该院迅速派员至该市公共交通公司咨询工作人员,并到候车大厅听取乘车老年人的意见。
调查发现,丹阳市2010年出台规定,明确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但对于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优待政策,一直没有出台相关规定。而根据2011年出台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时可享受半价优惠,然而,该优待政策一直未在丹阳市实施。
为维护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的合法权益,丹阳市检察院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尽快落实政策,依法推进老年人交通优待政策的实施。
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迅速协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丹阳市老年人优惠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办法》,并于今年2月报丹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老年人均可以办理老年卡享受乘坐城市公交车半价的优惠政策,且在丹阳的外地老年人与本地老年人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近日,丹阳市检察院在该市公共交通公司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公共交通公司负责人介绍说,截至4月7日,该公司已累计为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老年人办理、发放了1885张老年卡。在听证会现场,3名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代表均对上述工作予以点赞。
校对 徐珩
热门
联系我们:52 78 229 @qq.com
版权所有 重播新闻网 www.zhongboxinwen.com 豫ICP备17019456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