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推出21条措施加强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措施》从加快文化和旅游高端人才集聚、加大文化和旅游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平台建设、激活文化和旅游人才体制机制、营造良好人才环境等方面出台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措施》指出,要依托泰山学者、齐鲁文化人才工程等有关人才工程,培养引进一批文化、旅游和文物理论研究方面的领军人才。选择文化和旅游领域代表性名家,设立涵盖戏剧、曲艺、音乐、文艺理论(评论)、文物、导游、旅游策划、手造等门类的“名家工作室”,充分发挥行业内名家的传帮带作用,推动山东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同时,实施“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每两年选拔30名左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在项目实施、课题立项、宣传展示等方面予以支持,为文化和旅游领域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机会、提供平台,促进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成长。《措施》还鼓励高等学校调整优化文化和旅游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与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为相关专业学生争取更多实习岗位,培养应用型文化、旅游和文物博物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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