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18日讯(通讯员 孟宪阳 记者 万凌云) 4月17日凌晨,镇江润州交警大队在辖区南徐大道设点开展酒驾整治。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时,0时40分左右,一辆正常行驶的苏LD63**小型轿车,在离检查点不远的地方,突然慢了下来。
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将车拦了下来,并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最终,测试结果为171mg/100mL。随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
当民警对该车进行查询时,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属于营运机动车。这样,驾驶人已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现场
民警告诉记者,经了解,驾驶人潘某某是一名专职网约车驾驶员,当天晚上与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其后,认为这个时间点应该没有交警查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家。
警方表示,依法潘某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将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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