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事故发生的现场
扬子晚报网4月13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民警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银杏湖大道公塘社区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辆小车侧翻。接到报警后,该中队立即派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在现场了解得知,祁某驾驶车辆沿银杏湖大道由北向南直行,在通过公塘社区路段十字路口时,遇虞某驾驶车辆沿银杏湖大道由南向北左转弯。两车因避让不及发生碰撞,猛烈的撞击致虞某的车辆侧翻。这起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两名驾驶员及乘客受伤。
图为翻车的事故现场
民警经调取路口监控及询问双方当事人,最终判定左转车辆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直行车辆负次要责任。
而事发时,该十字路口的信号灯同时放行,那么,民警为何这样界定责任呢?
据介绍,为了保障道路安全有序,路口都会安装信号灯,依次放行,有序通行。有时因部分道路十字路口车流量较少,虽然也设置了红绿灯,但会出现红绿灯双方向直行、左转也同时放行的情况。
当车主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要遵循转弯让直行的规则。同时,交警提醒,驾驶员驾车行驶至信号灯同时放行的路口,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主动遵守礼让原则,平安通行。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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